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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哥哥最近都忙得要命。”杨羽凡说,“哥哥这几天天天十点过才回来,难受。” [星期天的话,我得问问韩凛,他太忙了。]朝歌比划说,[不过哪怕他不能来,我也会来的。] “那行,给你留个坑。”杨羽凡说,“我得走了,周末见。” 朝歌挥手。 告别杨羽凡之后,朝歌开车去超市买菜。 买菜就是规划一周伙食的开始,朝歌每次买菜都很认真。 这周朝歌打算做点能在路上吃的东西,因为他们有两天要去邻市,韩凛这周要到那里出差开会。 朝歌是自由职业,只要带上工具,哪儿工作都无所谓。所以只要韩凛那边方便,朝歌一般都会选择和韩凛一起过去。 朝歌没有和韩凛说过,但自从他习惯和韩凛一起睡觉后,就不再喜欢自己一个人睡觉。 有时候韩凛值夜班,朝歌都会熬到很晚才会睡觉。 自己一个人睡不着。 买完菜回家,朝歌决定大扫除。 昨天扫了一半,被临时叫出去,没有打扫完。 昨天洗了被套和脏衣服,今天.朝歌打算把窗帘和懒人沙发的套.子,给拆下来洗一洗。 窗帘比较高,朝歌一个人取有些艰难,他搬了两根板凳,踩在上面一点点把窗帘从钩子上取下。 小垃圾跳到板凳上,蹲坐在朝歌两脚之间,细软的毛发,sao得朝歌脸上笑意加重。 他好不容易摘完左侧的窗帘后,才终于找到时机蹲下身,抱起小垃圾一通揉捏。 小垃圾是只蓝眼白猫,当初捡到他的时候,还是只小奶猫,在垃圾桶边上虚弱地低叫。 朝歌耳朵好,听见了他的声音,拉着韩凛一起把小垃圾捡回家,给他洗澡,送他去宠物医院检查。 最后自然而然地成为一家人。 朝歌最喜欢的就是一家人和和乐乐。 撸过猫,朝歌继续摘右侧的窗帘。 他们这次选的窗帘很厚重,拉上之后,哪怕是白天,也会昏沉如黑夜。 好是好用,就是太重了,朝歌站在椅子上一手抱窗帘,一手拆钩子,整个人颤颤巍巍,生怕翻车。 好在最后还是顺利摘下。 洗衣机不够大,朝歌要分成两次来洗,一边洗,朝歌又去了客房收拾。 韩小君住了两天,房间里还不算乱,除了被子揉成一团,其他地方和最开始差别不大。 朝歌埋头叠被子,脑子里开始思考韩小君最后对他的那个微笑。 韩小君为什么要对他笑,是因为这几天的相处,让韩小君对他也开始产生好感了吗? 他终于可以和韩凛的其中一个家人,维持良好的关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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