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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运动装,换上衬衣,带着眼镜,一副一刀就能把尸体完整解剖出来的禁欲模样,谷朗的球飞出了篮球场,他顺势伸腿拦住了,谷朗看他一副书生模样,当下也就没让他把球扔过来,而是走过去自己拿。 司徒骞看他已经绕过球场走过来,当下把篮球捡在手上,谷朗接过球,“谢了哥们儿。” “不客气。” 谷朗一听,当下甩出了一句客栈店小二经典台词,“大哥,听口音不像本地人啊!” 谷朗也是每天听四周的台湾话听到头大,只恨自己不是东北银,不能飙几句东北话来跟台湾的同学PK,顺便感染台湾同胞一起说东北方言,以达到先从文化领域完成祖国大一统的局面!以及提升自己文体两开花的能力! 哎,谷朗每天都想给自己鼓掌,好一个热爱祖国,积极向上的小青年啊!那会儿谷朗尚且不知道司徒骞是法医专业的,尚且还敢肆无忌惮的开玩笑。 司徒骞点头,“是,内地过来实习的。” 司徒骞点头示意一下就走了,这是谷朗和他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见面,谷朗每每想起来都想给自己一巴掌,自己穿着脏兮兮的球服,满头大汗的狼狈样子,想来也没给对方留下什么好印象吧。 明明自己可以仗着都是内地人,顺便问问家是哪里,说不定还能以老乡的身份一起吃个饭呢,自己真是被美色晃瞎了眼,也晃晕了脑子! 要说司徒的长相,自然是百里挑一的好看,只是性子疏离了一些,大学时代的小女孩儿大多喜欢如烈火般神采飞扬的人,似他这样如朗月般冷清,倒是吓退了不少好姑娘。 偏偏谷朗的性格却是前者,整个人透漏着一股子用不完的劲儿,谁也不服,谁也不在乎的爽朗,情书是一封接一封,女朋友却是一个也没有,就像他说的,女孩子有什么劲儿,娇娇弱弱的,哭起来还要去哄她开心,纵然我现在孤独一些,倒也落得自由。 从小也没人告诉他男孩子要和女孩子在一起谈恋爱,他就觉得我爱跟谁在一起就跟谁在一起,管对方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是美是丑呢! 但谷朗也一直没遇到那个让他不管性别,不顾一切的对象,倒是从那以后,谷朗似乎每天都能看到那个爱穿衬衣,爱戴眼镜的实习师兄,甚至还猥琐的拿手机拍了一张照片,洗了出来放在钱包的夹层里。 谷朗也说不清这算怎么回事儿,只能自欺欺人的告诉自己,这就是自己的择偶标准了,以后找对象就得找这种干干净净,安安静静的,省心! 司徒骞每天路过那个篮球场,都能遇上那个少年,有时候是和朋友坐在球场边儿聊天,有时候是上场打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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