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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许多简直乐此不疲的游戏,现在想想简直傻叉到不行。但是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自己的粉丝滤镜过于浓厚的原因,印象中,孙远均似乎就从来没做过这种傻事。 有一天放学,孙远均并没有带宋昱回家补习,而是挺神秘地和他说要带他去一个地方看看。 那个地方有点远,貌似已经有点远离主城区了,在一所房龄很高的居民楼下面,他带他走进了一个阴暗又潮湿的地下车库里,不知是不是年久失修的原因,这个地方已经被废弃了。 灯光也异常的灰暗,阴森森的让人觉得害怕。孙远均拉了拉他的手,说:“别怕。”通过孙远均有温度的手好像传来了勇气和力量,结果宋昱就真的不怕了。 这时,传来了一阵贝斯低沉的演奏声,原来李思这时已经在这里练了很久了。 孙远均也拿起了一把吉他,宋昱看得很仔细,这不是之前摔坏的那把,这是一把新的。他惊呼道:“哇,哥,你什么时候换了新吉他了?你哪来那么多钱?” 孙远均不以为意地笑笑,转头轻轻拨弄着琴弦,他最近个子冒得特别快,快要一米七八了,长手长脚的他背着一把吉他,特别得帅。 宋昱看得目不转睛的,一双眼跟着孙远均的每一个动作滴溜溜地转。他不知道自己现在这个状态应该和那些犯花痴的女生没啥区别。 孙远均挑了挑琴弦,然后在贝斯低沉的声音伴奏下,轻轻吟唱起一首歌,宋昱听出来了,那首歌叫《追梦人》。 让青春吹动了你的长发,让它牵引你的梦。 不知不觉这城市的历史已记取了你的笑容。 红红心中蓝蓝的天是个生命的开始, 春雨不眠,隔夜的你曾空独眠的日子 …… 那时孙远均的声音已经有些变声了,尴尬年纪的变声期让他声音有点像传说中的公鸭嗓,说低沉也不够低沉,略带沙哑,可是在宋昱听来依然如同天籁。 唱完之后,宋昱傻乎乎地拼命鼓掌。他看见孙远均偷偷地笑了,但就在那么刹那间转瞬即逝。 然后孙远均赶紧整理好自己的表情,一本正经地问道:“这首歌你会唱吗?” “会一点点。” “能合唱吗?”孙远均递给他早已准备好的歌词。 宋昱是第一次在孙远均面前唱歌,有一点紧张,可是他本身音色清亮,又经过合唱团大半年的培训,再加上这本来就是他很喜欢的一首歌。 总之,他唱得很好。 李思在演奏贝斯的过程中都惊呆了,他觉得两个人完全不像第一次合作,默契度简直高到爆棚。而且两个人的音色好合啊,一个略沙哑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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