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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 (第3/3页)
。秦晓云呢,既要照顾林熠阳,还要忙店里的生意,也是顾不过来。那么她去首都的话,势必要带上陆博衍。 去首都乘坐火车的话,有着轩轩的例子摆在那里,她哪敢单独带着孩子走啊。她虽然不是柔弱地一阵风就能吹到,但到底还是个没什么武力值的弱女子,万一遇见人贩子什么的,那可真的是完了。 可是,有人同行,那就不一样了。 清萱当即应下,并和秦晓云商议了一下,这次去,正好借机考察一下沈从兴初步调研过的一些位置。 到了首都之后,清萱去学习时,陆博衍都是由周晗在带,周晗是在做审计工作,同事们不是那种斤斤计较的性格,都是和蔼慈爱的,对于办公室多了一个可可爱爱的小家伙,怎么可能不喜欢呢? 在周晗带着陆博衍去上班的第一天,小小陆同志,就凭借着自己超高的颜值,和乖巧可爱的性格,俘获一大批奶奶粉和阿姨粉。 “周姐,这是谁家孩子啊?长得怪好看的。”一个四十多岁的穿着灰色中山装的女人看到周晗抱了一个小孩进来,立刻好奇地问道。 大家都是多些年的老同事了,灰色中山装对周晗的家庭条件也清楚,有的人会嫉妒周晗到这个年纪依然可以保持那份从容优雅,可是一想到她的情况,再对比一下自己,那份嫉妒就荡然无存了。 周晗只有一个孙女,这个孙女还患有先天性的心脏病,不到十岁就没了,家里条件再怎么好又有什么用呢? “这是我小孙子,我们家小闺女的孩子。”周晗笑容满满,逗弄着怀里的陆博衍。 诚然,周晗确实把清萱当作自己的女儿一样看待,所以,清萱的孩子,她是直接看作是自己家的孙子。虽然按年纪来算,是跟她孙女差不多大的。 “哦——”灰色中山装的女人恍然大悟,前一段时间还见一个姑娘陪周晗逛街呢,“就是金大夫收的那个小徒弟呀。” “对。”周晗点点头,“这不是英子要跟着他们学习嘛,小家伙就我来带。” “这样啊!”灰色中山装点了点头,“不过,周姐,要我说,你还真是太好心了,徒弟家的孩子,你还帮着带呀,她要来学习,就把孩子直接给她婆婆带啊,还非得让你来带。自己家的孩子还让外人来带,就不怕别人觉得麻烦嘛?” 周晗眉头微皱,淡淡道:“什么叫外人弘远收的几个徒弟,跟我自家孩子没什么两样。” 灰色中山装正想说,自己家的孩子自己不带,却突然闭嘴了,都认识那么多年了,怎么好提及别人的伤心事,周晗现在就是想带自己的孙子孙女,可是还有吗? 这个话题,提出来,完全是往对方心里戳刀子,而且还是来回搅拌的那种。 灰色中山装讪讪道:“周姐说的是,老话不是说嘛。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跟自己家一样的。” 说完这个,立刻生硬地转移了话题,“周姐,这孩子叫什么名字啊?多大了呀?长得白白嫩嫩的。 “叫衍衍,现在三个多月了,衍衍可聪明了,半个月前自己都会翻身了呢。”周晗相当自豪地说道。 其实,这个时间会翻身完全属于正常范围,顶多比别人早个两三天。 “衍衍这么厉害呀,有的小孩到四个月头上才能在大人的帮助下哎慢慢翻身呢。” 一聊起小孩子,那话题是绝对的多。 第九十四章 不久之后,首都又发生了一件大事,全国人民敬爱的主席同志于9月9日病逝于首都,这是继年初之后,全国人民迎来的又一次噩耗。 而伴随着主席同志的离世,随之而来的有另一件喜事,那就是在次月的6日,造反派的阴谋被彻底粉碎,最高人民法院宣判了造反派的首脑及其骨干的一系列罪行,笼罩在全国人民头顶的那种紧张气氛一扫而空。从此之后,华国也将进入新的时代,那是巨龙腾飞的时代。 造反派的消亡,这样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期间必定遭受了种种挫折,有无数人为之流血奋斗牺牲。 在这一年结束之前,陆维东接到了工作调动的指令,从德州调往首都,而且摘掉了“副”的帽子,成功地又升了一级,这样的职位,对于一个才26岁的青年来说,既是压力,也是动力。 陆维东对德州的感情很深,他从少年时期从军便扎根于此,在这里度过了很长的一段岁月,这里有他的战友,有他所不能割舍的许多。虽然已经有过预料,可是当调令下来的那一刻,心中涌现的是无尽的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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