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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秒,沈桥和说:“今天再加一个菜,再做个豆角茄子。阿维中午也留下来一起吃饭吧,我记得你喜欢豆角茄子是吧。” 方维说:“啊......啊,我还是回去吧。” 沈桥和把他摁坐回沙发上:“阿维难得来一趟,怎么能连顿饭都不吃,怎么,不喜欢沈叔叔,所以不想留下来吃饭吗?” 方维忙说道:“不,喜欢的。”说完后,他又有些脸红,“我很喜欢沈叔叔的。” 在后面看两人互动的秦小少爷差点人都要气没了,他在沈桥和背后恶狠狠地剜方维一眼:“家里没豆角也没茄子。” 门铃刚好响起来,沈桥和去门口拿了东西,白色塑料袋里装的就是新鲜的菜。豆角和茄子一样也不少。 秦洛宁接过袋子,差点没气的两眼一抹黑。 沈桥和不禁为自己的机智点赞。 刚刚在房里的时候他就盘算好了,待会要留方维下来吃顿饭,所以就在手机上下单买了菜。 刚好中午秦洛宁下厨,让狗崽子在未来对象面前一展厨艺,拉一波好感。 沈桥和丝毫不知秦洛宁的真实心理活动,一边逗猫,一边和方维拉家常,问一些学习上的事情。 在原著里,主角受方维是个品学兼优家境贫寒的小白花,父亲早逝,母亲重病在床,家里负债累累,供不起他上学。初三毕业,方维就打算辍学打工补贴家用,打工的时候遇到一个好心人资助他上学。 原著里,方维读的高中是在A城,同时,秦洛宁刚好被谢家找回去,两人在A城一中相遇。 被谢家找回的秦洛宁已经经历了很多丑恶的事情,心理阴暗,性情扭曲。高中三年,方维用自己的善良打动了秦洛宁,成为了一束光,软化了秦洛宁,照进了他的心里。 而现在,沈桥和改变了剧情,秦洛宁没有逃出秦家,也没有被谢家找回,还留在景城。 为了不过度破坏剧情,沈桥和边提前资助了方维,帮助他的母亲治病,资助他读书。并且以景城一中教学质量更好为由,让方维来景城学习。 景城一中的录取分数线很高,是当地最好的高中。但是方维成绩优秀,肯定不出问题。 从谈话中沈桥和得知,方维这次从A城来景城,借住在一个伯伯家,说是提前来这里熟悉一下环境。找份暑假工挣点生活费。 多么优秀且独立自强的孩子,沈桥和看了眼厨房里忙碌的秦洛宁,美滋滋的想着:自家的狗崽子也不错,就是偶尔嘴巴欠了点,但本质上又体贴又聪明还会做家务,喂熟之后还特别护短。唯一的缺点就是性格霸道又粘人,有的时候还会莫名其妙生脾气。不过秦洛宁心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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