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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两个就不是一路人。 蔺成聿想学,也早就过了那个时间。错了时间的情深,怎么看都不对。 况且他向来十指不沾阳春水,姜宵看他伸着的那双手,可能是因为之前摔倒,手撑在地上,上面有些细细点点的小伤痕,泡了一会儿热水反而更红了,从手上一直蔓延到手腕,停到他挽起的袖子那里。 他这幅养尊处优的样子,讲这句话实在没有什么说服力。 姜宵把保温壶擦干净了之后再一层一层装回去,锅里还热着最后一碗鸡汤,本来是留给晚上的,姜宵把它拿了出来,放在最后一层,他记得昨天还有剩饭,快点做个蛋炒饭也来得及。 姜宵的手速一向很快,他热好油,往锅里打了一个鸡蛋,慢慢的蛋炒饭的香味就出来了,这时候再去处理冰箱里的冻rou有点来不及了,姜宵就自己切了个火腿肠和一点青椒丝炒进去,蛋炒饭很快出锅,他简单收拾了一下,看了看时间,准备再去送饭。 蔺成聿从他开始做饭就不说话了,他在边上看着,饭菜的香味缠绕在他身边,骤然把他扯回了之前的记忆里,那是属于他和姜宵的过往。 姜宵也不是一开始就会做饭的,刚遇到蔺成聿的时候,他碰都没碰过锅铲。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吃吃吃了吗、辏丑、溪团子、叶浼山、myrtle 、风、Vpanpa的雷! 谢谢大家的营业液!^O^ 搞了个抽奖,嘿嘿。 第二十六章 这很正常,他们刚遇见的时候都是十几岁的, 那个年纪的孩子有几个会做饭的?姜宵在夏婉婉在的时候饭来张口, 基本没进过厨房, 后来生活所迫出去打工,外面多的是小馆子供他选择, 姜宵那时候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挣一个月的钱就花一个月的钱, 人也没有什么定性, 但遇到蔺成聿之后就不一样了。 他开始为未来打算,生活要开源节流精打细算, 自己做吃食要比在外面吃要节省很多,于是姜宵就开始琢磨了。 蛋炒饭作为一个入门级的大众类食物, 是姜宵学的第一道菜。 第一次做的时候,他炒出来的蛋有些焦了,偶尔还能在里面吃到蛋壳, 而且里面放的菜丝没太炒熟,有点夹生,盐和酱油放的有点多,入口咸,总而言之, 倒是能吃,但是真的不太好吃。 他拿着那碟子炒饭从厨房出来的时候有点尴尬,先是自己吃了两勺,觉得一言难尽, 挠了挠头,对蔺成聿说到:“要不我们还是出去吃?” 蔺成聿年少家里有钱,且咏江又是做高级酒店业的,他什么山珍海味也吃过,本来就不爱吃炒饭,一开始想说算了他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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