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53页 (第2/2页)
。” “我不可以。”曼珠说。 “你可以。”暮沉山坚持要拉曼珠下水。 “我可以,但嫌脏。”曼珠浅浅一笑。 “你……”暮沉山一时哑口无言,回头恰好望见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门口的言朝暮,忙将他招呼过来,俯身对陆语冬说,“你小师父也可以。” 言朝暮满眼迷茫地走了过来。 暮沉山瞬间把另一个大榴莲递到了他手上:“你徒弟想看你徒手掰开它!” 言朝暮听了,啪地掰开了手中榴莲。 陆语冬又“哇”了一声:“小师父好厉害!” “言哥好厉害!”小枝和浣溪又一次跟着拍手叫好。 妥了,当猴的日子有人作伴,也不算尴尬。 暮沉山满意地点了点头,走到一旁洗了下手,转身出了厨房。 “老板不吃点?”浣溪随口一问。 暮沉山头也不回地摆了摆手:“难吃。” “好贵的呢。”浣溪说着,跑上来尝鲜了。 那两个榴莲,正如暮沉山所说,难吃。 大家每人一人吃了一口,便将其搁在了厨房,就连中午还嘴馋着说想吃榴莲的陆语冬也冇能吃下第二口。仿佛花钱买它的意义,仅仅只是为了让陆语冬看一场视觉效果远不如胸口碎大石的表演。 好在苟宏杰不挑食,进厨房时闻着味儿,三下五除二地全部吃下了肚子,这才没有造成浪费。 对此,浣溪表示十分惊讶:“天呐,竟然有人会喜欢吃榴莲吗?” “真是不可思议!”小枝点头道。 那一刻,两个妹子的语气像极了甜咸之争里自认大获全胜的那一党,全然无法理解与自己口味不同的人。 最终,两人将苟宏杰喜欢吃榴莲这件事,尽数归根结底于——他是一条狗。 狗嘛,喜欢吃臭臭的东西很正常呀。 苟宏杰听到两人的讨论,顿时哭笑不得,反覆强调榴莲是一种喜欢的人很喜欢,吃不惯的人一口都不愿意多吃的水果。这就和香菜差不多一个道理,人总不能因为自己吃不来香菜,就觉得所有吃香菜的人口味都有问题吧? 就这样,三个妖精围绕着榴莲到底好不好吃的问题叽叽喳喳争论了起来。 而一开始提到榴莲,并将这个争论之源带了过来的陆语冬,则是坐在酒吧里侧小唱台下的小方桌边剥着核桃。 方桌中间放着一个装核桃仁的大碗,桌上乱糟糟的全是核桃壳——这是在为蜂蜜核桃仁做准备。 曼珠、暮沉山和言朝暮与她围坐在一起,三人工具都不用,全是徒手,“啪”地一捏就碎一个,剥核桃仁的速度那叫是一个快。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