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魂_第53页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53页 (第2/2页)

。”

    “我不可以。”曼珠说。

    “你可以。”暮沉山坚持要拉曼珠下水。

    “我可以,但嫌脏。”曼珠浅浅一笑。

    “你……”暮沉山一时哑口无言,回头恰好望见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门口的言朝暮,忙将他招呼过来,俯身对陆语冬说,“你小师父也可以。”

    言朝暮满眼迷茫地走了过来。

    暮沉山瞬间把另一个大榴莲递到了他手上:“你徒弟想看你徒手掰开它!”

    言朝暮听了,啪地掰开了手中榴莲。

    陆语冬又“哇”了一声:“小师父好厉害!”

    “言哥好厉害!”小枝和浣溪又一次跟着拍手叫好。

    妥了,当猴的日子有人作伴,也不算尴尬。

    暮沉山满意地点了点头,走到一旁洗了下手,转身出了厨房。

    “老板不吃点?”浣溪随口一问。

    暮沉山头也不回地摆了摆手:“难吃。”

    “好贵的呢。”浣溪说着,跑上来尝鲜了。

    那两个榴莲,正如暮沉山所说,难吃。

    大家每人一人吃了一口,便将其搁在了厨房,就连中午还嘴馋着说想吃榴莲的陆语冬也冇能吃下第二口。仿佛花钱买它的意义,仅仅只是为了让陆语冬看一场视觉效果远不如胸口碎大石的表演。

    好在苟宏杰不挑食,进厨房时闻着味儿,三下五除二地全部吃下了肚子,这才没有造成浪费。

    对此,浣溪表示十分惊讶:“天呐,竟然有人会喜欢吃榴莲吗?”

    “真是不可思议!”小枝点头道。

    那一刻,两个妹子的语气像极了甜咸之争里自认大获全胜的那一党,全然无法理解与自己口味不同的人。

    最终,两人将苟宏杰喜欢吃榴莲这件事,尽数归根结底于——他是一条狗。

    狗嘛,喜欢吃臭臭的东西很正常呀。

    苟宏杰听到两人的讨论,顿时哭笑不得,反覆强调榴莲是一种喜欢的人很喜欢,吃不惯的人一口都不愿意多吃的水果。这就和香菜差不多一个道理,人总不能因为自己吃不来香菜,就觉得所有吃香菜的人口味都有问题吧?

    就这样,三个妖精围绕着榴莲到底好不好吃的问题叽叽喳喳争论了起来。

    而一开始提到榴莲,并将这个争论之源带了过来的陆语冬,则是坐在酒吧里侧小唱台下的小方桌边剥着核桃。

    方桌中间放着一个装核桃仁的大碗,桌上乱糟糟的全是核桃壳——这是在为蜂蜜核桃仁做准备。

    曼珠、暮沉山和言朝暮与她围坐在一起,三人工具都不用,全是徒手,“啪”地一捏就碎一个,剥核桃仁的速度那叫是一个快。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