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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黎逸 (第3/3页)
一层楼。 (以下是紫曦兄弟的番外) 我叫林风,我之所以会出现在这篇番外中,主要是想跟你们说一下关于我的故事。 我是一名曾经的特种军人,服役于南京特种军区某大队,后来因为种种的原因,我负伤退役,再后来跟着我一兄弟去了南非那边当起了雇佣兵。 说起来我去当雇佣兵的原因也很cao蛋,我到现在都无法理解,我当初怎么就脑子一热答应了呢? “风子,哥们要走了。”我清楚的记得,那是一个午后,一个刚刚下过春雨的午后。并不算多么寒冷的微风吹拂在我的身上,他穿着一件军大衣,双脚蹬在墙面之上,眼神有些犹豫。 这是我的生死兄弟,他叫李浩天,我们从小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套用浩天的一句话说就是,除了女人我们没有共享过,其他的事情,我的就是他的,他的就是我的。 不是有句话这样说吗,所谓兄弟,就是一起扛过枪,一起入过党,一起睡过炕,一起嫖过娼。我跟浩天就是这样的兄弟。 他跟我一样从小就不是个爱安分得主,我们一起打架,一起进派出所,一起调戏小meimei。这鳖孙一直说是我把他带坏的,但是我想说,五十步百步吧。 后来我跟浩天都因为家里穷一起去当了兵,但是由于分配的不同,我在南京,他在辽宁,我们之间也渐渐的失去了联系。 后来几年过后,我因为负伤退伍在家,他找到我的时候手臂上也有伤,我笑着说咱们两兄弟都他妈一样,就算死也会死在一个地方。 浩天当时就沉默了,只是若有所思的说了一句:“风子,如果能够选择,在我下来之前我就想死在战场了。” 我骂他装逼装深沉,说他这个孙子又他妈是从哪里学来的泡妞技巧。其实只有我明白浩天话里的意思,我们都是同样的人。 浩天跟我在那晚聊到很晚,我们从小时候说起,然后再吹到在部队的时候,他说他第一天穿上军装就收拾了一个小子,我说我第一天当兵就打了一个班长,反正只要他吹了什么,我就一定吹更厉害的反击他,这是从小时候养成的习惯,妈的改不了了。 浩天在我这里住了几天,然后从昨天他突然出门离开,音信全无,直到刚才才回来,开口跟我说的,就是刚才那句话。 “你要去哪里?”我不知道他要去哪里,我只知道他的心里似乎从来没有定下来过。 浩天抽出颗烟点燃,吞云吐雾间说:“我要去南非了,我要去当雇佣兵了。” “什么?为什么?”我不解,浩天是个自命清高的人,在他的字典里,一直都将雇佣兵这种物种当成低等的兵种,因为他们没有国籍没有信任,只为钱而战斗。现在亲口听他说出这些话。我的心里自然是很诧异。 “你不是看不起他们嘛?为什么要去?” “呵,因为哥们没钱了,快要被饿死了你知道吗?我不想被饿死了,所以我没的选择。” 浩天的话我懂得,做雇佣兵,一次任务下来少说也有百八十万,这些都是我们这些穷当兵的一辈子都赚不到的。 “可是,你有手有脚有力气,做什么都行啊,干嘛要去做那样的工作?” “我妈死了,死了之后我甚至没有经济能力给她找一处好的墓地,我一直以为我很孝顺,可是我连这样的事情都办不到,我瞧不起我自己,我不想再穷下去,你懂吗?” 我沉默了,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懂与不懂也许并非是那么重要。 “最主要的是,我身体内的血液还没有停止流动,我不想这么快就停下战斗的脚步!我怀念子弹飞舞过耳边的声音,我怀念枪林弹雨的时光,所以,我想发泄,我想讲这些都发泄出来。你懂吗?” 我懂,自然懂,我们这些当过兵上过战场的人,一旦经历过一次之后,自然就会明白那种感觉会伴随着自己一生! 那身上或多或少的弹痕就像是战场赋予自己的纹身一样,擦不掉,忘不掉,让你永远记住那个充满鲜血与死亡的地方。 “跟我一起去把!”浩天看我,轻轻开口,眼中带着炙热。 我沉默无言,问:“你觉得,我还能打吗?” 浩天眼神诚恳,振作精神一声长吼:“老兵不死,只是凋零!” 老兵不死,只是凋零! 我哭了,直起了身子,从腿部拆掉了固定腿部的钢板,说:“是啊,热血依旧燃烧,让我们再次出发!”说完,伸出手跟他紧紧的握在一起。 四目相对,那是我再出发的起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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