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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公主殿下,别玩火 第26节 (第3/3页)
里的惊涛骇浪,他自己取蜡烛剪盖了灯,躺到床上。以往他习惯了伤口抽疼,无论受了多重的伤,作息还是一样稳定,今夜却不行。 他睁着眼,心里头一回对明天有了些期待。他想着明日可以去她书房,就忍不住开始想象她书房的样子。她在外明媚张扬,会客的厅堂金碧辉煌,可最早他来送杀信的时候,进了她最私密的侧殿,那侧殿空旷,陈设简单高雅,与张扬华丽的人前客堂全然不同。 书房那样的地方,大抵也是干净素雅的吧。 他没有意识到,他已经渐渐地,开始渴望进入越朝歌的私人领地。他想触及的,再也不仅仅是越朝歌在人前的骄傲绝艳,他开始觉得不够,开始试图让她偷偷地只允许自己进入。他开始憧憬那种情况下不为人知的小欣喜,开始想据为己有。 翌日,越萧在院子里做完简单的锻炼,跛叔便过来伺候他沐浴盥洗。说话间,透露了梁信已经到府的消息。 越萧初听这消息,面上神色淡淡,似是没放在心上。可实际上,跛叔发现他擦身洁面上药的速度都比往常快了许多。 跛叔捧来一身金丝云纹绲边的广袖玄服。 越萧系完雪白的里衣,长指触及缎面的刹那,忽而一顿。他垂下头,修整着里衣的袖口,状似随口问道:“梁信穿了什么?” 跛叔回想着,“他今日穿了一身祥云瑞鹤的妆花织金白地圆领袍子。” 他说着,顺口评价道:“梁公子出身商贾,却没有市侩的样子,举手投足看着也贵气,当真是好教养。” 越萧昨日见过梁信,确实气质不俗。 不俗的人眼下已经坐在越朝歌身旁,和她一起用膳,不多时便要一同前往书房,共同修缮血玉。 越萧心口涌起一股沉闷,有一瞬间他干脆想,血玉修不修已经不那么重要了,或者不修也行。 越萧加快动作,接过跛叔手里的玄服放回立柜里,选了身金鹤扬羽的深蓝紫袖襕衫出来。腰间避开伤口,他束了条紫金咬玉的革带,如瀑青丝披在肩上,又挑了柄黑紫玉鹿角簪簪在发间。 他没这么穿过,也从未和人比过容色穿着,以至于他问跛叔说“我和连澜谁好看”的时候,跛叔瞠目结舌。 毫无疑问越萧是更好看的。 越萧得了跛叔的肯定,便以如此装束从旁骛殿走出。来往侍女仆役都把眼睛粘在他身上。就是连澜偶然看见,也目不转睛,手渐渐扣紧了腰间的长刀。 越朝歌正在用早膳,她正念着越萧也该来了,一抬眼,便见一抹仙然的身影踩着晨曦走来。 朝阳温柔的光线被窗格剪碎,映在他身上。越萧身姿笔挺,紫金咬玉的革带把他衬得腰臀紧翘。加之他气度翩翩从容,眉眼生得冠绝古今。越朝歌提着筷子,一双美目写着惊艳,不错眼地看着他走近,落座。 梁信早就到了,此时与坐在越朝歌的左手边,与她同桌用膳。乍见越萧霁月清风而来,梁信一怔,认出他正是昨日去往他玉行的黑袍男子。若非那张脸是郎艳独绝世无其二的容色,单凭气质而言,当真判若两人。若说昨日的黑袍是肃杀和凛冽,今日的襕衫便是清傲和孤绝。一个惯有萧凛气质的人忽然变得清绝,那是最抓人眼球的。 越萧出现的第一时间,梁信便看向了越朝歌,果然见她看得怔然入神,眼底不禁闪过些许失落。 梁信其实也长得好看,比之越萧,脸上更丰润些。身高略低于越萧,身段却也不差。可越朝歌永远不会用看越萧的目光看他。 梁信嘴角勾起一抹苦笑,夹了块糖沁苦瓜,放到越朝歌面前的玉碟里:“尝尝,我母亲知道我今日要来,连夜亲手沁的,说你最爱吃,非要我带了来。” 越朝歌被唤回神,收回视线,垂眼看碟子里的苦瓜。 她抬起包着白纱的手,示意自己无法执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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