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逃玫瑰_第41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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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林瑾欢却弯着嘴角笑了一下。

    “试试吧。”

    她侧目跟李椒崽交换了一个眼神,将她带到旁边,交给古梨照看,随手将包搁在一边,径直往一旁的键盘架走去。

    小黑靴踩在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哒哒”声,披在肩上的长发因为走动而扬起。

    李椒崽看见她眼角扬起的黑色眼线,眼角一颗小小的痣性感至极。

    古梨环着新伙伴的手臂,差点叫出声——

    好酷!!!

    她并不是三年都没碰键盘。

    甚至她大二加入了学校的一个乐队,当了两个月的键盘手,也偷偷练了点贝斯,但最终还是跟那个乐队合不来。

    每个人,都想当最炫的那个人。

    甚至有部分并不是真正喜欢乐队,仅仅是“看起来酷”,排练也随随便便鸽。

    阿德给了她接触的机会,也让她知道什么是似乌托邦的团队。

    可能是,之前学习时,被林可叁抓着一直特训。林瑾欢将手轻放在键盘上时,属于她的肌rou记忆也被唤醒。

    但她不是真的上手弹,而是俯身看了一眼旁边的笔记本电脑,扬了扬下巴:“这电脑,借一下。”

    “请便。”笔记本的主人杜七不当回事地耸耸肩,饶有兴趣地期待接下来发送的事情。

    林瑾欢俯身,修长的指尖在触摸板上移动,不慌不忙地下载了一个软件,登上自己的账号。

    涂着砖红色口红的唇饱满,被她下意识地咬住,唇红齿白,耳旁落下乌黑的发丝与她如凝雪的皮肤的强烈对比,让林可叁眼神微沉。

    她很自信,找到自己想要的曲子后,将电脑微侧,让在场的人皆能看见屏幕上的东西,凭借记忆,又连上一旁的键盘。

    这曲子是她之前自己写的,提前加入了贝斯、电吉他等的旋律,再加上当下她身前的键盘,一首伴奏就是这样完成了的。

    她莫名想起,之前他笑着说,一个人也可以是一只乐队的时候。

    我们不评价这个曲子是否花里胡哨又或许过于简单,是否有失误或不足。在古梨跟李椒崽这种观众看来,好听就完事了。

    很快的,一个扫键,最后一个音符落下,曲子也正好结束。

    林瑾欢抿着唇,直直看向林可叁:“我并不认为,我连给你们凑一个人头都不够格。”

    怎么……

    □□味那么重呢。

    张谷鲈扶额。

    还没等张谷鲈开口缓和气氛,林可叁已经站起身,“嗯”了一声,道:“麻烦你了。”

    “演出曲子换一下,我们合作过的话应该会好配合点。”

    “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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