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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尹菲,这支笔芯给你吧。” 社长他居然会送我东西!我很惊讶,正想收下。然而,我还没来得及高兴,社长就又说了一句—— “这是别人给我的,我不想要,就给你吧。” 什么?原来是你不想要的东西?你自己都不想要的还拿来送人?尤其还是这种没什么赠送价值可言的东西。我顿时感觉受到了轻视。 “不要!”我一脸嫌弃地说,“我才不要呢!” “为什么?”他看起来是真的不知道。 “你自己都嫌弃的东西为什么给我?” “我没有嫌弃啊。这笔芯是子弹头的,我平时只用全针管的。”他解释说。 “哦,这样啊。好吧。” 我还是收下了。因为我感觉再嫌弃这东西就不太礼貌了。但其实我心里还是有点不舒服:我又不缺笔芯,说到底不还是他自己都想扔掉的东西才拿来给我嘛,这样根本没有诚意,和把我当垃圾桶有什么区别? 想当初我送给林海原巧克力时,是用心地考虑过应该赠送什么东西的:不能过于廉价,也不能过于贵重;不能过于随意,也不能太过刻意;不能太没深意,也不能过于直白。后来送给社长东西,不是因为他需要就是因为他喜欢。我没有一次送人东西时是不用心的。 反观社长,他随手给我的东西,既不是我需要的,也不是我喜欢的,更别谈有什么价值甚至深意了。 其实,我也知道,这只是因为,他不在乎我而已。因为他不在乎我,所以他根本不会想这么多。 我的感情,从来不会被人用心对待。 那么,这份感情,还有保持下去的必要吗?我问自己。 我不知道。 一份感情,不是说放弃就能放弃得了的。即使知道自己的做法很愚蠢,也没法就这样干脆地决定放下。 果然,没过一会,重新尝到甜头的我就又开始产生期待,不愿放开了。 在上午两场考试的间隙,我和社长肩并肩,靠着墙站在门外聊天。我们的肩紧紧地挨着,紧紧地。他没有避开,我也没有。 我又感到开心了。我终究是缺少关爱的,我需要有人陪伴。难得有一个男生,和我这么熟悉,又愿意和我紧紧挨着,和我聊天,我怎么可能就此放手,放下心中的感情呢? 只是没想到,后面的变数,来得这样快。 一个上午的考试结束,我和社长一同走出考场。社长要回六班一趟,我陪他一起。 路上,我们遇见了林海原。他还是行色匆匆,看起来,我们是否在他身边,对他来说都没有什么两样。 他正走向另一个方向。那么,我是跟着社长回六班,还是跟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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