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离婚后,我成了首富[八零] 第14节 (第3/3页)
成长环境?程泠现在果断选择后者。 哎,有点想mama了。 胡思乱想中,她也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又过了三四天,在宋锦和宋一成离开了将近十天的时候,她们终于回来了。在听到吴枝花惊喜的声音之后,程泠第一时间的冲了出去,果然在门口看到了mama的身影,一下子就抱住了她的腿。 “哎哟,宝贝,你怎么把头发给剪了?”宋锦看着自己短头发的女儿,惊奇的道。 程泠脸顿时垮了下来,她可不想把自己长虱子的经历给说出去,太丢脸了。好在宋锦也没一定要问出答案,她仔细端详了一下,点头道:“嗯,果然是我的女儿,短头发也很可爱。” 她打量女儿的同时,程泠也在打量她。 她妈和走的时候差不多,就是神情略有疲惫,但看上去整个人的精神依然是饱满的,看来这次广州之行比较成功。但是当她看到气喘吁吁走近了的宋一成之后,不由得愣在了当地。 艰难的开口:“舅舅......你怎么穿成这样子了?” 她舅,宋一成,穿了一件红色尖领的衬衫,配了一条蓝色的大喇叭牛仔裤,然后还戴了一副白色的□□镜。头发也明显是打理过的,纯正三七分。 宋一成臭美的问:“怎么样?舅舅帅吧?” 还不等程泠发表看法,吴枝花就很嫌弃的道:“你这什么破裤子,是裤子还是扫帚?这整条路的灰都被你给扫了吧?要不要给你颁个奖?” 程泠咯咯的笑起来。 宋一成恼羞成怒:“妈,你不懂!这是现在最时髦的穿法。泠泠,你说,是不是很帅?” 程泠给出公正的评价:“很时尚。就是这个红色,有点太扎眼了。” 十分sao气。 宋一成看了看自己的衬衫,得意的笑:“那有啥,广州那边这样穿的多得是。” 宋锦打住他的臭美:“行了行了,还不赶紧把东西给提进去,累死我了。妈,我给你们都买了礼物,泠泠也有。” 都是我提着,你累啥呀?宋一成敢怒不敢言,乖乖的提着东西进屋了。 宋锦给宋永丰带了一件的确良的衬衫,给吴枝花带了一盒雪花膏,给程泠的是一双八字蝴蝶结形状的透明塑胶凉鞋,都是柳市这边还不怎么能看到的货。 吴枝花一边高兴一边埋怨道:“你就那么点钱,紧着自己倒货就行了,还带什么礼物啊。” “没事,妈,那边这些东西都不算贵。” 那双小鞋子还挺漂亮,不过程泠最感兴趣的还是mama和舅舅在广州的遭遇,催促道:“mama,讲讲广州是什么样子吧?是不是很多高楼很多车?” 宋锦抱着她坐下,笑着:“的确是很多高楼很多车。” 她开始讲她和宋一成到广州之后的事情。 作者有话说: 今天三更一起放出,周四上夹子,夹子前先每天一更哈。 这本书主要讲搞事业,然后就是温馨日常,家长里短。想和大家探讨一下不同女性在时代浪潮里,不同的境遇下做出的选择,所以主角不一定会每一章都出来,另外的话可能会比较长。 评论都有看,谢谢大家支持。 第 22 章 [vip] 宋锦和宋一成坐了二十多个小时的火车才到广州。车厢里挤满了人, 好在他们早就买了票,还能有位置坐,但饶是如此, 想挪个脚也很困难。到了饭点的时候, 列车员就来卖盒饭, 宋锦和宋一成没要,一份饭两块钱可不便宜, 还是老老实实的吃干粮吧。 下火车的时候,宋锦因为长时间没有走动, 小腿的部分又麻又胀,在站台上缓了好一会儿才能正常走路。两人走出火车站, 她回头看了看身后的广州站,旁边还有着统一祖国,振兴中华八个大字。 南国夏季湿热的风吹来,身上黏黏答答的并不好受,但扑面而来的新鲜事物却让宋锦和宋一成心中满溢清爽。外面的景象让他们目不暇接。广州的路真宽啊,和柳市路上跑的大多数是公交车不同, 这边有着络绎不绝的小车, 还有出租车;街上还有着天桥,挂着彩色的广告招贴, 是可口可乐;广州的楼也真高啊,四五层已经不稀奇,经常还能看到十几层的高楼。 广州的人更多,无数的自行车形成了车流, 像是白衬衫的海洋。宋锦一下子就注意到了年轻人们的穿着, 和电影里演的那样洋气。在柳市的时候, 她一直觉得自己眼光挺好, 穿得也不差,但到了这儿,却有点自惭形秽。不过转眼,她就意识到,这说明如果她能够在这儿找到好货的话,带回柳市去肯定会大受欢迎。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