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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凶残的猫科动物,悄悄潜入别人的房间,杀了人之后又不露痕迹地离开。最诡异的一点不正是在这里吗?无论他们去找哪一个人,追踪哪一条线索,总会被人抢在前面。 “你能不能解释这一切?”艾伦问。 “凶手好像知道我们在想什么,知道我们在找什么。”麦克说,“但是他又从来没有表露过自己真正的目的。” 艾伦检查了尸体,血还是温热的,他刚死不久。可即使只有几分钟,也足够凶手离开这条短短的荆棘街。这里有很多暗道和狭缝,偶尔警察扫荡,人们只需要几分钟就能让整条街变成空巷,而小巷之外就是人来人往的马路。 麦克往窗外看了看,穿睡衣的女人还在楼下抽烟,隐约可以闻到飘来的烟味。他们才刚结束有偿的亲密一夜,留下隆尼独自在房间里的时间并不多,凶手如果跳窗离去一定会被小巷中的眼睛看到。 那么他会不会仍然躲在公寓里? 艾伦做了个安静的手势,麦克心领神会。 他们悄悄回到走廊上,一人往一个方向搜索。公寓是“待客”的地方,每扇门背后都可能有一个穿睡衣的女人。如果凶手还没有离开,不知道会藏身在哪个房间? 艾伦倒是不介意走错房间,反正光顾这里的客人也不是什么身份显耀的大人物,有人闯进去,只会破口大骂一番了事。 他停在一扇红色房门前,门上挂着字牌,写着“玫瑰格瑞丝”,褪色的门把上有一滴尚未干透的血。艾伦看到麦克已经挡住了楼梯,于是抬起脚一下把门踹开。 血腥味再次迎面而来,穿红色内衣的女人仰躺在床上,和隆尼一样血溅半个屋子。 窗户打开着,外面就是逃生铁梯。 这时,小巷外传来警笛声。 “该死。”艾伦低声说,才只有几秒钟,警车已经停在巷口。警察显然不是为了凶杀案来的,一下车就抓了几个在街角巷尾招揽生意的小贩和女人。警方白天突袭搜查小街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只是时机未免太凑巧。 是有人提前报了警吗? 这个家伙,把每个人都玩弄于股掌之间,杀起人来也毫不迟疑。 “玫瑰格瑞丝”本来是不必死的,凶手为了利用她的房间藏身和逃脱,随手又夺走了她的性命。 “走吧艾伦。”麦克说,“我们不能让警察看见。” 警笛响彻四周时,原本安静的公寓忽然嘈杂起来,好几扇打开的门里都有人衣冠不整、慌不择路地跑出来。艾伦跳出窗户,连续几个翻越下了逃生梯,转身进入一条狭缝般的通道。经过转角时,他看到那个穿睡衣的女人正事不关己地在马路边看热闹,她还不知道隆尼死在自己床上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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