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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行诗 (第2/2页)
房里借走一本书时,梁老毫不犹豫就答应了。 梁牧川跟在林雨疏身边,看她轻轻翻开那本页面已泛黄的书籍的眼神时,就知道她很喜欢。这些书是奶奶生前留下的,梁老从不轻易借给别人。 也是,他的宝贝又不是别人。 许云想留下他们在老宅吃饭,林雨疏依依不舍地把书合上,面露窘态、委婉地表示拒绝。 上次来给梁老过寿,梁牧川留在她脖子上的吻痕,林雨疏很肯定许云是有注意到的,害得她吃饭的时候眼睛都不敢往许云那边瞟。 梁牧川微微抿了唇,揽住林雨疏的肩头,“我还是比较喜欢只和自己的老婆吃饭。” 许云笑了笑,拉住林雨疏的手轻轻按了按,表示都是过来人,不用这么害羞。“爷爷很喜欢你,有空就回来住几天。” 林雨疏乖巧地应下了。和家里长辈打完招呼,就跟梁牧川回到临湖湾。 刚一进门,林雨疏匆匆换了鞋,坐在沙发上迫不及待地翻开书继续读。这是一本原版英文初稿,很是难得,她记得梁晴说过,梁牧川的奶奶是留过洋的大小姐,家里也有很多书。上次在梁老的书房无意一瞥,林雨疏一瞬间注意到这本,她心动了许久,今天终于借回家看。 梁牧川在林雨疏的身边坐下,看她所看。 “But thy ernal summer shall not fade Nor lose possession of that fair thou ; Nor shall h brag thou in his shade, When in ernal lio time thou :” 但是你永久的夏天决不会凋枯, 你永远不会失去你美的仪态; 死神夸不着你在他影子里踯躅, 你将在不朽的诗中与时间同在; 梁牧川轻轻念出声。地道的英腔就像是开了坛的陈年老酒,韵味浓厚,让人醉于其中而飘飘然。 这本书引用了莎士比亚十四行诗,最着名第十八首的其中一段。 林雨疏忘了是谁跟她讲过,梁牧川是英国剑桥毕业的高材生。大概是梁家的某个亲戚吧,在筹备婚礼那段时间见过面,总是会提起另一个海外留学回来继承家里公司结果搞破产的公子哥,来衬托梁牧川有多么优秀。当时对着林雨疏说这段话,自然还有另一层意思:我们梁牧川娶了你,是你们林家高攀了。 林雨疏失神,捧着书的双手失去触感,似乎是醉了。 读中学的那段时间,在等林教授一起回家时,她背过《哈姆雷特》、《仲夏夜之梦》、《爱的徒劳》,甚至有时候还给自己定了个目标:在爸爸走出会场前把它背下来。 为什么想要背下来?林雨疏记不清当时的想法了,或许是觉得背下来就是把文字吃进肚子里,是属于她的了,又或许只是为了给自己找点乐趣。 她爱文学啊,不是吗? 可是现在重新读这背过的十四行诗,竟然有股孤独的感觉在心里慢慢淌着。 她热爱的文学带给她的是孤独吗? 梁牧川的英文腔调,像是在讲故事那般娓娓道来。乘着这股温柔,林雨疏看见曾经的自己独自一人坐在会议厅外,书看完了就看向那扇紧闭的会议大门,可是过了很久大门都没有打开,她只好又翻开书,嘴里开始念念有词。 曾经强烈的情绪总是会找到依附的载体。不是文学带给她孤独,而是文学记录了她的孤独。 林雨疏还想再看看曾经那个孤独的自己,然而回忆的画面越来越模糊,直至看不清。取而代之的是梁牧川的那双眼睛。 林雨疏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看向他的。看着梁牧川黑色瞳孔里失神的自己,好像是醉酒失足落水溺死了在里面。 最终溺死取代了孤独。 她想起看过的一本书,那本书的作者写道:“十四行,抑扬五步格,一句十个音节,每一首十四行诗看起来都是正方形,像一条方方正正的手帕。” 初读时觉得平平无奇,此时才觉得这是一个绝妙的比喻。 现在这条手帕正一点一点地擦掉她心里某种东西。 “你念给我听,好吗?” 梁牧川笑了起来,酒好像溢出来了。他伸手穿过林雨疏脖子后面,环抱住她,情不自禁地吻了她一下。 “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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