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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世倒是长得像秦然,看着懵懵懂懂的,又执拗固执,朝歌在心里笑道,他展开五指,缓缓/插/进少年的指间,两只手紧紧握紧。 杨乐指着少年说道,“也查不到他的身世,调查渔村的人说,他也是流浪过来了的,估计是因为智力问题,又不会说话,被家人抛弃了,就一直流浪,好歹力气挺大,又能跑,不然早就坏人给抓住卖了,你要是想收留他,不得不考虑下今后的麻烦事。” 少年做蹲在床边,对于杨乐的话似乎一点反应都没有。 朝歌紧了紧手指,“他救了我一命,就算以后养着他,也是理所应当的,再说了,我自己有病在身,今后还不知道谁照顾谁呢。” 杨乐并没有多劝,这小子虽然是呆头瓜,但也没有什么攻击性,看起来又十分亲近朝歌,就算是做个伴也还是不错的。 杨乐没有多问李家人的事情,他虽然大大咧咧,但也明白分寸尺度,这是朝歌的家务事,只是一再强调,有什么难事给打电话。 病房里终于仅剩朝歌和少年两人,青年轻声说道,“好久不见呀。” 少年的脸上终于绽放出朝歌熟悉的笑容,干净的像是清澈的小溪流,琥珀色的眼睛里像是看到什么不得了的宝物,一闪一闪的,他慢慢低下头,将自己的脸颊贴到青年冰凉的掌心里。 有些话不用多说,也不用追根究底,时光太短,朝歌失去很多的东西,所以他学会把握现在。 养孩子嘛,一回生二回熟,第三回 ,朝歌已经学会让小孩自学了。 他发现小孩并不是哑巴,只是不大会发音,喉咙里可以发出短暂的气音,但是练不成词语句子。 但学会说话了,都变成个小话痨,最喜欢拉着朝歌一起说话,医院护士都知道朝歌有了个贴心的弟弟照顾。 小孩无父无母,朝歌自己又不符合收养的条件,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了杨警官的“帮忙”,直接将小孩放在朝歌居住地社区的公共户口上,名字还是他自己选的的,叫朝桓。 “哥哥,都收好了。”少年将包背到肩上,把轮椅推到床边,“我抱。” “知道了。”朝歌伸长手臂圈住朝桓的脖子。 少年弯腰一只手抱住哥哥的腰,一只手穿过腿弯,稳稳当当的放进轮椅里。 朝歌的右边小腿已经完全没有感觉,左腿还能勉强行走,夏天两只脚上还穿着舒适透气的运动鞋,套着白色短袜的脚踝显得格外纤细,无力的并排放在金属踩板上。 不进行有效的锻炼,这双腿的肌rou早晚也会萎缩完全不能使用。 朝歌微微晃了晃头,将忧虑暂且抛到脑后,预备和朝桓回到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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