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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嘛老是发呆?”马兰兰披上外套,走到院子里,又看见宋秋一个人发呆。 “多少城里的人千里迢迢跑来就是为了发呆,我每天住在这里,怎么能浪费了这么好的资源?” “你喜欢这里吗?”马兰兰靠在宋秋肩膀上,把玩着宋秋细长的手指。 “喜欢啊,有你的地方,我都喜欢啊。” “当初干嘛一定要跟我回来?”马兰兰想说的,当初,也许她们的感情还没深到生死相随的地步,真要分,也不是不可以。 “那年马儿就要四岁了,四岁的孩子就开始有记忆了,我不想以后她把我对她的好,都算在别人头上。”宋秋浅浅的笑着。 “弄了半天,你就是舍不得马儿!”马兰兰使劲拍了拍宋秋的肩膀。 本来还以为这个死东西会说些甜蜜的话哄她的,谁知道竟然是为了孩子!气死她了,还不如不问! “没有你,我干嘛要关心马儿?你当我爱心泛滥么?” “哼,谁知道你说的是不是真心话。” “真心不真心的,你晚上感受不到吗?” “喂,轻点啊,再捏,这手就要废了!” 马兰兰手上的力道稍微轻了点,还是没有松开。 宋秋讨好的笑着:“兰兰乖哈,这手可是用来生活的,要用它弹琴挣钱,晚上还要用它来制造和谐。可千万要爱护好啊。” 果然,手更疼了,可两个人心,很暖,很甜。 作者有话要说: 遇一人白首,择一城终老。 谁都有过往,却不该成为前行的阻挡。 每个人,每段情,都可能会是意外。只想说,如果是你,也不错。 番外 “今天是二月十四哟。”宋秋在清晨恢复意识后第一个浮现在脑海里的概念就是这句话。为了不迷糊地又把今天给忘了,她已经提前一个月在手机里设置了备注,跟着倒计时一同期待着今天的到来。 轻手轻脚地掀开被子,旁边的马兰兰嘟哝了一声,往自己怀里抱着的那团被子里面又钻了钻,散开的头发将她半个脸遮住,宋秋看着她,轻笑了一声。帮她把被角掖好,裸、露在外面的肩膀也替她盖好,没有了自己的拥抱,不用一会儿,兰兰的肩膀肯定要起鸡皮疙瘩。 推开房间的门,外面是一个很大的露台,距离地面有一层楼的距离。这是兰兰哥哥和大嫂负责打理的客栈,叫做等待。宋秋和马兰兰用家里给的那块地经营着一家不错的酒吧,现在已经越来越有名气了,大研那边的商业味道越来越浓,不少驴友和背包客都会慕名打车到束河这边来逛逛。随着客流的增加,酒吧的生意自然是愈加红火,宋秋每晚的表演也变成了口碑重点之一。那个酷酷的,不苟言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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