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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 (第2/3页)
之洲,再次睁开了眼睛,那一刻,他莫名有一种神经了的错觉。 浑身的血腥味正在消散,疼痛渐渐退去,本来躺地的自己不知何时重新站了起来。更诡异的是,他所处的地方不再是惨不忍睹的车祸现场,而是热闹非凡的大学校园。 什么情况,他明明出车祸了呀,崩开的大动脉还能自己粘起来? 难道他是502胶水? 他第一反应便要摸自己的大动脉,可刚一抬头就看见了一名长相相当帅气、眼神相当锋利的男人。 还没等顾之洲从面前痞帅锋利的帅哥身上回过魂来,一盆透心凉的冰水便直直的从他的眼前飘过,将这位桀骜不逊的帅哥浇成了落汤鸡。 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包括顾之洲自己。 因为他发现:泼水的人正是他自己... ... 举着水盆的顾之洲,对视着男人那双锋利刻骨的丹凤眼,摸大动脉也不是,不摸大动脉也不是,举着水盆也不是,放下水盆也不是,画面一度非常尴尬。 而顾之洲感受更多的则是后怕。 那一刻他不再纠结于他为什么又活了,怎么活得,也不再思考这是哪里,为什么会在这里。脑海里只有一个想法他又将命不久矣! 面前的男人实在是太恐怖了。 那是怎样的一双眼睛、怎样的一张黑脸、怎样的冷冽气质...直至此时,身为一只咸鱼的顾之洲都难以忘怀分毫。 他不知道他是怎么把水盆放下的,只知道在惶惶不可终日的人群中他听到了两个名字傅拓野、傅骜。 这些名字出现在一本纯爱爽文小说中,因为其角色丰满,主角优秀,从不给反派降智,而一度相当出名。 尤其是本文中的反派们,在反派爸爸傅拓野的带领下,他的崽崽们全部智慧超绝、心狠手辣,对待敌人从不手软,敢爱敢恨,收获了一大票粉丝。 顾之洲也不例外,虽说一开始看这篇小说,是因为文中有一名与他同名同姓的工具人,但不曾想,一发入魂,看了两眼便入了迷。 可还没等他看到攻出场,他就嗝屁了。 ....再结合三个小时以来的诸多情况,难道说他是穿书了??! 嗨,想什么呢? 流枫诧异的问询,打断了顾之洲对他穿书的回忆。 我说,你的脾气能不能收一收啊,你就是再喜欢白连城,也不能为了他泼傅骜一身水呀。他可是傅拓野最桀骜不逊的六儿子,全校、乃至全魔城,哪有大傻子敢和他叫板的啊? 这话说的一点都不假。 可偏偏很不幸,书中的顾之洲,即原主,就是那位大傻子。 身为一名合格的男配,他非常有作为工具人的自我修养。 他暗恋书中的男主受白连城。 为他生为他死,为他以一己之力对抗反派,脾气还非常的不好。 所以顾之洲生前看小说时,还为自己这个同名同姓的大傻子取了一个别称莽夫。 身为一条不想风情月下,只想混吃等死的咸鱼,这种莽夫的行为,真正的顾之洲断断不敢再有。 我这不是后悔了吗?悔得我肠子都青了。 流枫叹了口气,对他的后悔表示理解:不过好在,你完美的化解了当时的惨状。 顾之洲:.... 完美化解这个词语,顾之洲并不认同... 当时,他看着头顶的水盆,脑袋瓜子转了无数个弯,强按下脑海中不断浮现的悲惨画面,鼓足了勇气,做了一个万般无奈的决定。 装瞎。 他旋起了他僵硬的嘴角,微微拉扯出一个灿烂的弧度,颤颤巍巍的伸出了双手,摩挲的向前,轻轻地碰了碰傅骜湿漉漉的俊脸。 哎呀,误会啊误会,鄙人从小眼睛就盲了,看不清事物,刚刚这么一泼,没想到就泼到你了。实在是抱歉啊抱歉。 顾之洲如果记得不错,他穿过来的场景,正是傅骜第一次见原主的时候。 也正是因为这一次,为白连城出头的原主算是与傅家反派彻底结下了梁子,从此便被他们无情戏耍,生不如死。 所以,顾之洲这么说,傅骜也不会知道真假。 哦?盲人?傅骜的言语像是从齿缝中挤出来的一般,带着冰刃般的刺骨与锋利,你以为你是个盲人,这事就算了么? 顾之洲当然知道傅骜没有这么好打发,傅拓野的六儿子傅骜与原主一个大学,出了门的狂野霸道,在今天以前全大学没有一个敢和他叫板的,因为和他叫板的人都被他挫骨扬灰了。 顾之洲倒吸一口凉气,连尊称都用上了:那您说...该怎么办呢? 装瞎这件事,真不是一般人能做的,尤其是在臭名昭著的恶毒反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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