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侦探童念_第三十四章 沉入海底(34)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三十四章 沉入海底(34) (第1/2页)

    坐在旁边的太叔劂和孙月莹惊讶不断,也没有插话。

    沈三林望着童念问道:“女侦探,你是冯恩派来的人吗?”

    童念笑了笑,然后坐回椅子:“如果从你的角度来判断,我确实有嫌疑,毕竟现在是非常时期。很难保证局里面的人被收卖,不过,请你放心,我是受市长的委托过来办案,没有任何一个人敢接近。”

    沈三林松了口气:“原来是这样子!女侦探,你能不能让我见到褚俞?”

    就在这个时候,孙月莹把童念拉到墙角,轻声问道:“你不怕两个人串通起来吗?”

    童念笑道:“放心。”

    沈三林一脸期待:“考虑的怎么样了?”

    童念点点头:“可以是可以,但是我有很多事情不明白,可以老实回答一下吗?”

    沈三林说道:“当然可以。”

    童念笑了笑:“看来,你也是性情中人。”

    沈三林突然变换表情:“我也有一个问题需要知道,希望你如实回答,女侦探!”

    童念笑道:“说吧。”

    沈三林问道:“她有没有被绑架去当人质?”

    童念沉思了一下:“哦,原来你在说自己的女朋友啊!她活得非常好,有我们的保护,没有人敢动她一根汗毛。除非她是自愿的!”

    沈三林笑了笑:“女侦探,你真的很幽默。”

    太叔劂和孙月莹互相看了一眼,心里觉得沈三林很凄凉,童念跟身为犯人的沈三林,既然聊得那么开心,简直是意料之外。

    童念微笑道:“我只是实话实说。”

    半小时后,褚俞和沈三林终于见面了,坐在一间审讯室。

    童念问道:“现在可以说出幕后黑手了吧?”

    褚俞道:“女侦探真是心急,可是对于我们组织的内情肯定不知道。我所在的那个组织里,只有一个老大,但是一直存在着竞争对手,第一个组织是龙虎,冯恩作为二把手。另一个组织是火海,朱孝之为首,提倡和平共处。三个组织不相往来,但是冰火两重天,每天都在提防谁先动手。”

    童念摇摇头:“我倒是没有听说过这件事情。”

    褚俞继续道:“我和沈三林从小玩到大,一起加入组织,经历过各种各样的残忍训练。因此,同届的杀手们盯上我和沈三林,想要先除掉。毕业的当天晚上,我接到一个任务,离开了训练场所。然而,等到我回去之后,一切都变了模样,所有杀手取消计划。”

    童念摇摇头:“这件事情我也是闻所未闻。”

    褚俞笑了笑:“这次我接到的任务很难,就是除掉你们,并且向组织要了一个人,我和沈三林再次荣辱与共,变成不离不弃的搭档。我原本不想接这个任务,可是沈三林和好赌成性,欠下一大笔债务,如果完成此次任务,我们将得到奖金,完全可以还了赌债。任务开始以后,并没有经过缜密的计划,就把面包车停在警局门口,等待着你和太叔劂过来,然后用短枪打死。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朱孝之派人去杀陈珑,简直是愚蠢的行为,我得到这个消息以后,立刻赶到长江大桥,太叔劂开着摩托车带你离开了。后来我经过思考,终于想通找到你们的办法,一直在跟踪监视,直到朱孝之又一次派人抓住你们,那是收到命令,用完美的杀人计划除掉朱孝之,引起朱孝杰的愤怒,这样一来,就可以把你们杀死。结果又失败了,接下来的事情你已经知道,我收到冯恩的计划,一个人过来杀你和太叔劂,却被中年妇女挡住,刺伤她以后,我已经没有机会杀掉你,之所以选择逃离现场。”

    童念点点头:“是的,你说的这些话确实是一连串命案的一部分。”

    褚俞叹了口气:“没有错。如今我和沈三林已经暴露身份,要是回去的话,结果会像他上一次,被处死在荒无人烟的地方。”

    童念问道:“威胁吕城儒的人是不是你?”

    褚俞长叹一声:“是的。事情是这样的,他贪恋副局长老婆的美色,竟然想抢我们老大的功劳,所以去警告他一下。”

    童念深吸一口气,缓缓地点点头:“终于明白了!”

    褚俞疑问道:“女侦探明白什么事情呢?”

    童念微笑道:“褚俞,我是说施惠和那些警员为什么被灭口!”

    褚俞大吃一惊:“哦?因为什么呢?”

    童念回答道:“因为你们的老大害怕施惠被逮捕以后,警方就会调查使用权力的真相,万一牵扯到自己身上,岂不是暴露和吕城儒的沟结,干脆除之而后快。”

    沈三林突然问道:“女侦探,卫基里、朱孝之、吕城儒、尤龚,许暹罗这五个人调查清楚了吗?”

    童念笑了笑:“他们只是贿赂案子的当事人,搞得开发区民不聊生。其中牵扯一条人命,吕城儒的儿子死了,应该是幕后黑手派卫基里,去除掉他唯一的儿子。动机很简单,由于小男孩发现后山的洞xue内,关着奉贤区失踪的十几名男孩。”

    太叔劂突然恍然大悟:“原来如此,把所有命案联合起来!卫基里和幕后黑手勾结在一起,贩卖小孩子,让他们从小锻炼成职业杀手!”

    童念微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