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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着鞋面上裤脚上粘上的狗毛,身患洁癖的王怜花眼皮跳了跳,恨不得一下子跳到房梁上离这条小色狗远一点。 那副炸毛般的模样惹得沈浪哑然失笑。 王怜花眼锋一扫,阴阳怪气道:“沈兄不近女色,附身的小狗倒是没学得一二分。” 沈浪:“…………” 沈浪笑容逐渐僵硬。 他是他,狗是狗,他附身在狗身上,不代表狗会被他同化,同理他也不会被狗同化。至于偶尔身不由己地嗅嗅舔舔摇尾巴,一听吃饭撒丫子奔去,那是狗的天性,他一个外来者如何压制得住?总之,一切丢脸的行为都属于沈小浪,和他沈浪无关。 “沈兄。”王怜花似笑非笑,道:“小弟说的可对?” 王怜花是个睚眦必报的真小人,有仇当场报,不能报日后必找机会再报复回来,从不肯吃一点亏。谁要是让她吃了亏,她会心心念念惦记着这件事,觉都睡不安稳。 如今将了沈浪一军,王怜花心情甚是“大仇得报”的愉悦。 美中不足的是沈小浪太粘人的些! 但是为了大计,王怜花决定能忍则忍,忍不了一把将沈小浪捞起来放到沈浪的怀里。 怀中一沉的沈浪:“…………” 沈小浪突然换了地方,狗躯一震,狗眼抱着它的英俊少年,倍感亲切。那种感觉仿佛见到了失散多年的亲兄弟,当即兴奋地直立起来,在少年英俊的面庞上舔了两口。 猝不及防被偷香的沈浪:“…………” 王怜花幸灾乐祸道:“看样子沈小浪也很喜欢沈兄呢。” 沈浪擦了把脸,淡笑道:“讨小动物喜欢,总好过被讨厌。” 王怜花话音一转,道:“那沈兄讨厌我吗?” 沈浪摇了摇头。 王怜花道:“不讨厌,就是喜欢咯。” 沈浪正要开口,就听王怜花道:“小弟也很喜欢沈兄呢。如此一来,也算两情相悦。加之你我志趣相投,皆有铲除柴玉关这个武林败类的高尚情cao,可谓是男才女貌,天作之合。” 沈浪:“…………” 不要这么轻率的下结论。婚姻大事,岂能儿戏! 王怜花可不在乎,结婚了可以离婚,离婚了还可以再结,这年头分分合合太正常,闪婚闪离算得上什么。 漂亮的仿若白玉雕琢而成的手附在沈浪的手背上,在对方看过来时,王怜花回以勾魂夺魄的妩媚笑容,朱唇吐出诱惑十足的话语。 “朱姑娘对沈兄用情至深,百般纠缠着沈兄不放,想来沈兄也大为苦恼。倘若你我联姻,朱姑娘那般心高气傲的人再喜欢沈兄,也做不出死缠烂打的事情。这么一来,沈兄再也不用烦忧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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