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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人生转折 (第2/2页)
的女儿,他的怒火有点压制不住,哪怕面对这个从小对他严厉,近乎无情的父亲。 “……不可理喻!” 凤晴天他真的做得出让阿无时刻跟着他,光想想就让他觉得恶心。凤元气得转身就出了书房,连早餐也不吃,直接出了家门。 凤晴天看着儿子气炸得脸,沉默了一会,对着某处问,“阿争,我是不是做错了?”父子的感情本来就有点淡薄,现在一吵,岌岌可危的父子情,时刻可断。 “……” 您对孙女的偏爱,分点儿子身上,或许就没有这些矛盾了。 得不到阿争的回答,凤晴天从不在意,若是有回答,说明问题严重了。 刚起床的凤姿,睡眼惺忪,脚边跟着几只小狗,穿着随意,头发也没有整理,看着书房的门大开,她与凤晴天一模一样的双眼闪着惊呼。 门,怎么开着? 凤晴天看到门口出现的一个邋遢的身影,第一次觉得这样下去不应该了。 “姿儿,你怎么连简单的穿衣梳发也不会了?” 往常,他都是会帮着她,觉得她跟着自己下乡,委屈她了。现在想想,儿子小时候,明明家里仆人多,可是他几乎都被他丢在部队长大。这一刻,他发现自己,对儿子与孙女是两种态度。 凤晴天的声音明明很平静,一点火气也没有。可是凤姿却听出了一身冷汗,往常撒娇的习惯都制止,反而立刻道歉。 “爷爷,我马上去收拾。” 爷爷虽然总是宠着她,可她总忘记不了很小的时候见过爷爷血腥的一幕。 酒桌谈笑之间,枪说拿起就拿起,在对方发愣的时候,就杀了他。杀完之后,近乎无情的一眼瞥向了六岁时的她。当时吓得她禁声,双股战战。 那一眼,她看到了绝对无情。她有一种感觉,若是她不听话,爷爷的枪也会杀了她。 死的人,永远不会相信,一个带着孙女与他好好谈判,哪料酒桌上谈崩,立刻下了杀手,让对方死不瞑目。 凤姿转身急,踩到了小狗,脸上闪过一丝厌恶,伸出脚就把它踢了出去,被踢的小狗在半空中打了一个转,重重摔倒在地,其他小狗吓得一轰而散。 凤晴天的脸色暗沉如水,心性太差了,简直不像是他们凤家的血脉。 第一次怀疑华媛的基因不好,或许她本人也是这种性子,才会让凤元厌恶她。如果让她再生下自己的孙子,很可能是一个朽木。 “阿争,或许凤元是对的。” “……” 他凤家的女儿,可以高贵,可以毒辣,但不可以牵怒。 快速整理好自己的凤姿,小跑着过去,见书房无人,就迅速去偏厅。 一张圆桌,只有一碟酸豆荚,三个鸡蛋,一盅白稀饭,三个空碗,三双筷子。 没有看到爸爸,凤姿震惊之余,把脸上多余的表情收敛,换上了笑颜,亲切地招呼着,“爷爷,我来给您打稀饭。”凤晴天身上的低气压,以及爸爸的缺席,凤姿本能地觉得没什么好事要发生。 凤晴天沉默不语,看着眼前得体的孙女,仿佛先前的一幕是个幻觉。 凤姿握勺子的手抖了一下,却迅速控制住自己的颤抖,很平稳地把稀饭添好,可惜她的声音出卖了她,否则,完全看不出她的恐惧。 凤晴天举筷子捏了豆荚,酸得刺牙,强行吞下,就放下筷子,剥起了鸡蛋。 凤姿哪敢问凤元去哪了,只有默默地吃着,根本不敢挑剔。 一顿早餐吃得她胃疼,小脸却不敢表现出来。她很明白,爷爷说翻脸就翻脸,她哪里做得不对,爷爷一不高兴,对她的惩罚,比起爸爸来说,是大巫见小巫,不是同一级别。 她可以对爸爸大声叫嚷,对爷爷只能小心翼翼地讨好。 以前都是凤元收拾,今天家里他不在,凤姿利落地收拾,就希望爷爷身上的低气压快点过去。 “姿儿,碗洗了,来书房一趟。” 她还是太过浮躁了,过了年十一岁,是不小了。至余去哪,凤晴天自有打算。 凤姿的背影微颤了一下,嘴里却发出欣喜的声音,“哎,好的。”爷爷的书房不好进,她是不是哪里做得不对? 边洗碗,边在想,还是想不出。 碗很少,她再磨蹭,也只有十多分钟就好了。 听到门外传来的敲门声,凤晴天嗯了一下,却没有停下手上的毛笔,继续写着字。先前屋内的狼藉,在进来时,已被凤姿的守护者收拾完毕。 进去后,凤姿站在一旁,没有吱声,默默地看着爷爷写字。 爷爷的字写得狂草,就代表着他内心怒火咆哮。字写得行书,代表着他在思考。字写得正楷,代表着他心情非常好。 凤姿看着爷爷正写着行书,她紧张的心情放松了许多。 凤晴天写完最后一个字,拿起旁边的白毛巾擦了擦手。对于孙女沉下心来静静站着,还是非常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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