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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见了郑大娘后就直接去了知府衙门了。 得亏这个朝代对死刑犯还算是有点人道主义关怀,对于死刑犯的案件,家属如果来申请阅卷,官府是不能拦的。 郑大娘禀明了家属身份,官府的人就将她们放进了存案卷的地方。秦山芙得了卷宗,连忙进入工作状态,聚精会神地细细翻看起来。 卷宗里面有蕊环画了押的供词,以及玉卢县县太爷的判词。 证据方面,只有一个被纸袋子包起来的匕首,秦山芙剥开细看,这把匕首较一般刀具更为灵巧细长,确实像是女子防身的物件,而刀身上确实有个“蕊”字。 这是本案定案的关键证据之一。当日冯屠户进蕊环的房间时有没有拿这把刀,其实放在现代一点都不是问题,验个指纹什么都出来了。 然而古代没这个技术,这么一个基本问题竟成了罗生门。秦山芙皱着眉仔细端详好几遍,一时没看出别的名堂,只好放下匕首。 她转而认认真真研究玉卢县的判词,这下却是越看越不对劲。 这判词上说,蕊环已经做了一段时间的皮rou生意,街坊邻里均心知肚明,经查看现场,并无冯屠户破门破窗的痕迹,可见是蕊环主动放人进入。 秦山芙问郑大娘:“郑大娘,当日冯屠户是怎样翻墙潜入的?蕊环可有描述?” 郑大娘连忙点头:“有的。那时正是酷暑,蕊环晚上老有胸闷气短的毛病,所以睡觉时要将窗户开个缝隙。那夜也是这样,她以为锁着外面的大门就不会有什么事,不想那杀千刀的竟踩着院墙的一块残砖翻墙而入,进了院子后就从窗户进了房间。” 这确实是个不利事实。门窗没有破坏迹象,无法证明冯屠户是带着歹意进屋的。 但秦山芙不想让郑大娘忧心,转而问起另一件事:“我看判词说,街坊邻里都知道蕊环不是良家子,这些街坊都是谁,你知道么?” “呸!谁知道哪里冒出来的街坊!” “这些人没有去公堂作证?” 郑大娘摇头:“一个影子都没见着,就听那冯屠户的老婆在公堂上振振有词,说什么大伙都知道。” “判官大人也没查证是否属实?” “没有!只是说了句知道了就没下文了。” 这就离谱了。 冯屠户说街坊都知道,可这街坊既不出庭作证,也不提交画了押的证词,空口无凭的说法,这判案子的就信了?! 秦山芙压下心底的困惑,继续细读判词。 接下来判词又写道,经仵作验身,可推测凶案当晚蕊环与冯屠户发生了激烈的争斗。秦山芙马上停下来将整个卷宗翻了个遍,根本没有仵作的鉴定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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