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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一章 他送她的鸟 (第2/2页)
书圣王羲之在《兰亭序》中写了二十个“之”字,再加上落款中一个,共二十一个“之”,形态各异,极具美感,无一雷同,当初上学念书的时候学到这里,便情有独钟。 现代人少有用“之”做名字的,不过古人却喜欢用它。 明鸾便在那里琢磨:“叫之之怎么样?” 那必然是不怎么样,赵睿之肯定不会同意,说不定还会揍人。 “叫‘拿倾’好了。” 倾尽一切的去喜爱。 于是,阖府上下,经常听到王妃的话:“拿倾非常非常好。” 不过这个结论也没有太多人反驳,除了王爷觉得王妃的注意力过于分散之外。 拿倾的确是一只很好的老鹰。 它在来的第一天就看到了兔子,不过只是飞过去把兔子摁在爪子下头。 明鸾本以为兔子的小命得没了呢,没想到她抱起来才发现兔子只是晕了装死。 赵睿之说:“还要找个会驯鹰的人来驯一下。” 明鸾却道:“我觉得它很好,一点问题也没有,像个孤傲的勇士一样。” 像个武侠小说中的冰冷的杀手,但是不会伤及无辜者的生命。 她用了很多很美好的词和句子来形容拿倾,要不是实在不会写诗,应该也能尬着来上几首五言绝句或者七言律诗什么的。 辽东府的新年史无前例的热闹,辽王爷干脆在一座不大高的山上建了寺庙道观,然后在正月里连开半月的庙会,南来北往的货商都聚集在这里,其中货物品种成百上千,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吃喝玩乐各色各物,叫游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庙会每天从早到晚,衙门差役们到处巡逻维持秩序,人人挤破头的想来加班,因为加班一日薪水是日常的三倍,更不用提王府还管一顿饭。 庙会一开半个月,明鸾只是听着,却没有去成。 初三是打算去逛的,谁知一早起来头昏鼻塞,她自己感觉还勉力,心里想了要去玩,谁知一下床差点一头栽倒在地上,亏得赵睿之眼疾手快把人给捞了回来。 “若是不老实,我叫娘来了。” 搬出静安师太,她这才老实了。 但是也因为一风寒,只能在屋里待着了,既不能抱猫,也不能跟兔兔玩,拜访的客人当然很多,她这样出去,失礼还在其次,要是叫外面一个知道了,其他人也就都知道了,岂不是大年下家叫人家也跟着不安生。 所以只能在家里捂汗,喝喝红糖姜水,或者看看书,听听外头的新鲜事。 赵睿之也会出去,他在,伺候的人当然都在,他一走,明鸾就叫了小路子:“重新排排班,叫大家都逛去,要不赚了一年的钱没地方花。” 小路子在她的指点下,把身边的人分成三班儿伺候,这样王爷回来也看不出太大的问题来。 谁知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门口侍卫不叫大家出去。 这可把明鸾气坏了:“他怎么这么过分?” “把不当值的都调去熙园,大家从那边的角门走。” 这样也是一个极好的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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