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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29.小狼崽 (第3/3页)
不堪,他有更重要的事要去做,和这相比,季霆桀对他来说,更像是即将挥手告别的从前,悄然放下,对谁都好。 “我不恨你,真的,因为在昭昭那件事上,你起码还算一位合格的父亲。” 说完,季凛转身走出了书房。路过二楼拐角时,他停下了脚步。 季凛手摸上栏杆,向下俯视着,光洁的大理石地面似是反着光,他细看,恍惚中竟觉那光是红色,是血,他的血,季昭的血,大福的血。 浓重的血腥味穿越时空扑鼻而来,季凛好像又回到了那个夜晚,那个万物混乱伊始的节点。 季霆桀不是第一次有合适的伴侣。 上一次季凛见到他的准结婚对象,是在去年跨年夜。季霆桀将宴会办在了家里。 那天白天他因为琐事又挨了打,脸上沾了点小伤,季霆桀不愿让他出去见人,他也乐得清闲,躲在房间里看电影。 所有宾客都在一楼,推杯换盏,觥筹交错,好不热闹。 他带着耳机,隔绝了全世界的喧嚣。可花瓶落地的剧烈声响依然隔着房门进入了他的耳朵。 季凛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意,只是一个花瓶而已,谁都有可能碰倒,甚至可能是大福那只蠢猫推下去的。 可在那个夜晚,季凛被命运牵引着,从床上起身,走出房门,看到了一副他永生难忘的痛苦画面。 听到房门打开、有人走出的声响,被捂住嘴倒在地上的季昭挣扎着,拼尽全力朝他挥舞手臂,哪怕只能发出呜咽,季凛也能感受到她呼喊的声嘶力竭。 而一个喝到神志不清的高壮西装男,正压在她身上,疯狂撕扯着她本就不多的睡裙。 花瓶是季昭在拉扯中打碎的,压在她手臂下,淌了一地血。 季凛想起当时的自己一瞬间耳中只剩巨大嗡鸣,冲上去,一把掀开压在上面的男人,失去痛觉般一拳一拳泄着心中恨意。 他记得自己好像还抄起了地上的尖利花瓶碎片,挥手,向下,落在了男人的下体。等到下面的人群冲上来,被拉开时,他眼前只剩一片鲜红。 尖叫声、怒吼声,世界像个飘雪的旋转水晶玻璃球,凝固在里面的,是他抱着季昭缩在角落的身影。 那个男人没有得逞,季昭只是受了很大的惊吓。 他们坐在一地碎片之上,相互依偎着,季昭没有流泪,没有颤抖,只是不断向季凛重复着“对不起、对不起”。 她告诉他,她只是想把大福抱到她的房间玩一会。可大福却被她亲手扔到了楼下。 她在混乱中失手杀了一只猫。 她不停向他道歉,直到崩溃大哭。 季凛怎么会怪她呢,他在怪自己。 如果他没有躲在楼上,而是游荡在下面,也许会发现一个喝醉的男人踉跄着上了楼。 如果他没有带上耳机,而是安静地躺着,也许会在事情发生的第一秒听到声响。 如果他一直和季昭待在一起,顺着她,哄着她,拿出做哥哥的大度来,时时刻刻和她不相分离,那么刚才的所有根本就不会发生。 都是他的错。 他真的该死。 时隔近一年,季凛再站在这里,依然这么觉得。 那个男人是季霆桀当时女伴的弟弟,他被送去医院时还有一口气,据说命也保住了,可后来,没有人再看见过他出现,无论是在江城,还是在任何地方。 包括那位原本有机会成为他们后妈的女人,和她的一家,后来都在江城消失的无影无踪。 这一切,只有季霆桀能做到。 季凛原本是恨他的,恨到无以复加,可想起这件事,他总在绝望的边缘告诉自己:总有那样一些关键时刻,季霆桀会作为一名父亲站出来,保护自己的孩子。 这就足够了。 所以,偶尔某个孤枕难眠的深夜,他躺在床上,会忽然奇怪的想:他愿意原谅他。 也许更重要的是,那个满是血色的跨年夜,以另一种特别的方式永远镌刻在了他的生命里。 到他老、到他死的那一刻,都会一直记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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