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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蓁蓁目前的工作就是在咖啡店里当琴师,以及到复式小别墅那儿教小朋友谈钢琴,每次最多的小半天的时间,两份工作轮流交叉上班,其余的时间自己安排。 一开始,林蓁蓁口袋里没多少钱,就没想着出去逛逛,后来等咖啡店按照时薪发工资,家教那边也是因为她的出色教学涨工资后,林蓁蓁存钱的速度不容小觑。 趁着空闲的时间,林蓁蓁时常是打着一把伞,逛着这座城市。 这天,林蓁蓁早上上完课,回到租住的地方,换了一双便于行走的鞋子,和屋主奶奶打了声招呼后,就往B市的大学城所在的地方走去。 谢天谢地,过了这么多天,林蓁蓁总算是想起了曾佳人和她说过的话,准备去大学逛逛。 …… 曾佳人所就读的大学,也就是张招娣报名的学校,在新城区那儿,是原来老城区翻新搬过去的学校,虽然不算是鼎鼎有名的大学,但是因为其人文和历史底蕴,在师范类的院校里,也算得上是有名。 大学里,还有一小湖在历史上有几分名气,但凡是来到B市旅游,大家也会去那儿逛逛,顺便在大学的美食街吃点东西。 当林蓁蓁来到这个学校的时候,已经步行了一个多小时。 大家都头顶着烈日,但是和其他人的大汗淋漓相比,林蓁蓁已经是所有旅客中,状态最好的一个,只是出了一身薄汗,拿手帕一擦,和别人就仿佛不在一个世界,显得十分清爽。 “你们必须给我一个交代!” “我家闺女就是来你们这儿读书了,你别想骗我们,我们可是三代贫农!” “赶快把我的女儿还给我!” …… 远远的,还没有到大门,林蓁蓁就隐约听到了泼辣中带着几分熟悉的声音。 521也不禁有些讶异,“主人,这声音听着有些熟啊。” 不会那么巧合吧。 看八卦,看热闹是人的天性。 即使是大太阳,也抵挡不住大家八卦的热情,本来一些人是准备走到树荫下,顺着林荫大道去学校里面逛逛的,现在听到这个声音,立马就调转鞋头。 林蓁蓁举着伞,汇入人流中,来到最热闹的中心,看起了热闹。 可能张招娣天生就有高个子的基因,原本张父的个子就不矮,而在家里每天都吃好喝好的张成材更是当地年轻一辈里个子顶高的那个,张招娣自然也是遗传了这个基因。 张招娣营养完全跟不上,在同学里也是较高的那个。 林蓁蓁来到B市的这小半个月里,赚来的钱大半都花在了吃的上面,每天不是喝牛奶就是吃其他补钙的东西,这才勉强跟得上开始快速发育的骨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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