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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捡的断腿童养夫跑了 第40节 (第2/2页)
几分。 “爹,沈清是你新收的学生么,怎么从前没见过?” 楚莹莹这么问,纯粹是有些好奇,没别的意思。 楚行却两手收起袖子,笑容温润和蔼的看着她:“那你觉得,沈清比之狗蛋如何?” 楚莹莹愣了愣:“那自然是狗蛋模样更好啊。” 这不就是把个小美人放到大美人身边,然后星星看到了月亮嘛。星星怎么能与日月争辉。 她不假思索,偏心狗蛋。 楚行脸上的神情顿了顿,冲她挥手:“罢了,去,去。” 这是不愿多和女儿说话的意思。 弄得楚莹莹怪委屈的。 她说错什么了吗?看人难道不是看容貌吗? 她又不认识那沈清,自然是看长相啊。 而且什么事都分个亲疏远近呢,狗蛋是她钦定的童养夫。就算退一万步,他和那沈清一样的俊秀,那她肯定也是站在狗蛋这边呀。 做人可不能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的。 野花肯定没有家花珍贵好看的。 这就是楚莹莹做人的道理。 楚行一句话都不想再搭理女儿。 他自顾自转身,去房里找自己珍藏的书卷去了。 “狗蛋哪里不好嘛。”爹摆明了就是胳膊肘往外拐,偏心别人。 随便带回来一个模样周正一些的学子,就想让她移情别恋,哼,她岂会如此肤浅! 楚莹莹撅了撅嘴,有些无趣的走回堂屋。 沈清拘束的坐在那里,见到她进来,两个袖子就跟老夫子似的聚拢着收在身前。然后低着头。 “楚姑娘。”他忐忑地开口,是那种想看楚莹莹,却又不敢看,然后自己害羞的站那儿手足无措的样子。 这模样倒是和狗蛋有几分相似,都是楚莹莹还没怎么逗弄,对方就已经乱了阵脚的可爱。 话本看多了。楚莹莹厌恶油嘴滑舌的人,反倒是喜欢清纯的美少年。 这就跟纨绔公子总喜欢娇滴滴的纯情美人,一样的道理。 只是楚莹莹把这个道理颠倒了一下,用在了自己身上。 见少年面皮如此薄。 她瞬间就对这沈清印象好了几分,像是看到别人家的小猫小狗过来玩,太过可怜可爱,于是忍不住大发善心的给几口饭。 “我爹去给你找书了,你坐着呗,我给你倒点茶来喝。” 她像旁人家的东道主那样,主动回身去沏茶,预备招呼拜访的客人。 沈清立刻把手摆得飞快:“不用不用,楚姑娘…” 他似是觉得这样太麻烦,追了两步出来。 然后他脚步顿住,因为院子里不知道何时走进来了一个穿着青衫的少年。 顾荆站在院子里,冷冷看着沈清,那目光冰冰凉凉,一扫过去,甚至不像他平时在楚莹莹面前的那般温润。 少年剑眉星目,五官立体深刻,长得是贵公子的模样,然而此刻,一向显得深情的桃花眼,眸光冷淡,透出几丝危险。 像一头藏在绵羊堆里,草草批了一条羊皮伪装自己身份的大狼。 领地意识极强,见到了陌生的动物入侵,就开始展露杀气,逼得人连连后退。 昔日的太子殿下,是见过血的。 还是在追杀中,逃出一条命,蜕变至今。 就算原本是良善温厚的人,也在这样的大起大落中,被濒临死亡的残酷和绝望,磨成了另外一种性子。 被楚行带过来的沈清,本就是个普通的学子,家中有一寡母,自幼听话,勤奋读书。敬重夫子,对老母又孝顺,不顾读书人的身份,常常下地帮着老母一起干活,是十里八乡里少见的性子,被许多人夸赞。 毕竟顾荆初次见到上次从军去的罗鸣时,对方都能被看得打哆嗦。 如今换成了沈清,表现更是不如。在顾荆眼眸的注视下,他甚至下意识退了两步。 与被楚莹莹称之为“狗蛋”的少年一比,他更像是文弱的书生。 瞧见对方表现如此不堪,顾荆收回眸光,朝着另一间屋里的楚莹莹走去。 旁边的茅草屋里,平时会晒着一些楚莹莹从后山里找来的草木叶子。 这些叶子洗干净了晒一晒,就能当做茶叶来喝。还比外头卖的那些茶叶要香呢。 然而楚莹莹进去翻找了一番,却没找到自己晒着的草木叶子。 “奇怪…去哪儿了?我记得放在这里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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