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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半部分则是红色的字体: [只要我一息尚存,我就永把你藏匿起来。 只要把我和你的旨意锁在一起的脚镣,还留着一小段,我的意旨就在你的生命中实现——这脚镣就是我的爱。] 字体稚嫩,构架也很随便,不像是练过字的模样,但笔锋相当漂亮,透过笔锋似乎能看到写字的人桀骜风发的意气。 毫无疑问,这是他的字体,这封信是高中时期的他写给嬴欢的。 没想到还是他先跟嬴欢告白的,而且时间还那么早! 不过,他为什么要用两种颜色写这首诗? 第10章 我会很想亲你 嘀嗒、嘀嗒、嗒嗒…… 十二点整的时候,几根针重合在一起,发出了一声不同先前的复合的微响。 算不上吵,但辛棠就是突然醒了过来。 他刚才不小心睡着了,还做了个梦。 梦中的他穿着蓝白相间的校服,在所有人奋笔疾书的晚自习,皱着眉一笔一划地在纸上写着什么。 笔锋没拉好,重写; 大小不一,重写; 首字没对整齐,重写; 有错别字,重写; …… 不知道重写了多少遍,桌肚子里都是废纸团,他终于写出了一张满意的信,小心翼翼在结尾落下了“辛棠”的名款。 画面一转,他已经和一个看不清脸的人坐在了一起,那人手里拿着的赫然是他写的信。 这是……高中时期的嬴欢? 辛棠努力想看清嬴欢的脸,但始终只能看个朦朦胧胧,仿佛一层雾纱隔断了他的视线。 就在他有些焦躁的时候,嬴欢开口了,是少年特有的清朗明亮的嗓音,有点像是撒娇:“为什么是两个颜色的?” 辛棠语气得意:“第一段的‘我’是我,第二段的‘我’是你……” 话音未落,辛棠听到时钟指针重合的声音,忽然醒了过来。 他下意识看向手里的信,仔细把第二段话读了一遍,突然意识到,他对赢欢的感情可能比他想象中还要深。 如果他以前那么爱嬴欢…… 辛棠难以想象,嬴欢这段时间心里有多难受,又是怎样装作一副没事人的模样照顾失忆的他。 想到下午嬴欢听到他说喜欢时外放的喜悦,辛棠心里闷得不行,突然特别想见到嬴欢。 已经十二点了,嬴欢还没回来。 辛棠哆哆嗦嗦地爬起来,走到外面的走廊,发现书房的门开着,但里面没人,楼下大厅和厨房的灯也亮着,顺着灯光一路找到厨房,嬴欢正在喝水,桌上还摆着几个打开的瓶罐。 不知道是不是角度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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