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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半掩的竹窗撑上。 “九哥,今天要进山啊?” 况曼悠悠趴到竹窗上,笑盈盈地看着,院中某个肩宽腰窄正在往石缸里倒水的人。 嘴巴微嘟,就差没吹个口哨,以示欣赏了。 呵,有秘密的百变郎君啊! 真想撕开他的伪装,看看他隐于人后的另一副面孔,又是哪般姿态。 眨眼,时间便去半月。 半月过去,况曼也熟悉了自己到底穿越到了哪里。 这是一个她从来没有听说过的朝代,人文习俗与华夏旧时相同,但偏就没有一个朝代对得上,况曼怀疑,她这是穿越到异时空了。 不过,穿越到哪里,都不影响况曼对待生活的态度。 没有丧尸的安稳生活,让况曼很满意。 这半个月,况曼别的没学会,倒是把农民伯伯看家本事学会了,因为,她天天跟着孟九重下地,而孟九重也在极认真的教导她如何伺弄田地。 但抱歉,学会了种田,却学不会做菜...... 受天赋影响,况曼厨艺和上辈子一样,还是处于能把食物煮熟的阶段。 孟九重的嘴,似乎比况曼要挑的多。 况曼能将自己煮出来的东西,一点不落的全吃进肚子里,可孟九重却在吃了两顿后,就不让她拿锅铲了,只让她干蒸饭或是做面条这不需要技术含量的活。 而这段时间,况曼最大的发现,便是自家这便宜夫君......很有问题! 况曼发现,便宜夫君每隔两三天,就半夜失踪一次,每次一去就是大半夜,第二天,又仿佛无事般,该干活干活,该煮饭煮饭。 况曼现在都习惯了。 等他一走,就从床上爬起来练功。还别说,这各有各的秘密,又各干各事的相处模式,况曼觉得还不错。 便宜夫君昨儿晚上又消失了一晚,要不是他回来时,身上的味道干干净净,还夹杂着一丝青草芬芳,况曼都要怀疑她是不是偷摸着半夜去会小情人了。 这可是她圈定的人,她可不希望自己到嘴的rou,被野猫叼走。 没错,况曼在和孟九重相处半个月后,毅然做下决定,她要把这个人弄成自己的。哪怕这个人有秘密,也打退不了她蠢蠢欲动的心,毕竟......在古代,能煮饭投喂她的男人不多。 在末世生活的十来年的况曼,对两性关系可没多大羞耻心。 看对眼了就处上一处,腻了在找个合眼缘的就行。末世十年,她一共处过两个男朋友,但都没陪她走到最后。第一个成了丧尸的晚餐,第二个,则成了异兽的点心...... 第三个顺眼的,还没来得及处呢,她就穿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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