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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了宅院,前庭中,有一人执伞等候。 春花先是一愣,尔后露出喜色: “十哥什么时候到的?” “午后先去京城的几个工事看了一圈,也是刚到。” 祝十布满疤痕的脸上温和一笑,将伞挪到她头上。 “衡儿玩疯了不肯睡,石渠兄正在哄。我见下了雪,便出来迎一迎你。” “多谢十哥。”两人共撑一伞,往内院走去。 “宅子已买下了,价钱比我之前预备的高了一些,但总归还是个好买卖。”春花说起这事,颇有些沾沾自喜。 祝十道:“你看上的宅子当然是好的。” 他停了停,终于还是忍不住,问: “见着他了?” 春花一愣,旋即明白过来,他定是在门内看到了自己与谈东樵分别的一幕。 “嗯。只是碰巧遇见。” “他知道……你来京城是为了他么?” 春花步子一顿。 慢慢地转过脸来,展颜一笑:“倒也不全是为了他。” “这几年,长孙家的生意版图已遍布皇朝,比起汴陵,京城确是个更合适的枢纽,消息也更灵通些。再则,哥哥苦读了三年,正要赶明年的科考。” 祝十将手在她头顶上放了放:“那,至少有一部分是为了他。” 春花低头,像个普通人家的女孩儿在自己兄长面前那样,不好意思地笑了。 “是,有一部分是为了他。” 祝十不动声色地按捺下了什么。 “你可知,你们之间,除了两地之隔,还有官商之别、世俗之礼。更遑论,两个同样胸怀抱负的人怎么可能彼此妥协,相伴一生?” “我知道。”春花洒脱一笑。 “我只是想努力一下。” 情爱这东西,春花自问懂得不多。但努力,她是最擅长的。 春花幼时经过一间古玩行,对山屏上一柄血玉如意一见倾心,便回去央爷爷买下。爷爷说,最多只出五十两,古玩行却要价三百两。 于是日日经过那古玩行,不厌其烦地一遍遍问价,努力和掌柜成了忘年交。掌柜有心帮她,碰上别的顾客来问,都暗暗以高价挡下。再后来,古玩行要搬家,出清存货,掌柜提前通知了她,她便真以五十两买下了那血玉如意。 她对那血玉如意爱不释手,把玩了五六年,终于有一日玩腻了,随手不知丢在了什么地方。爷爷说她没有心肝,不配用好东西,得到了便不珍惜,她却不以为然。 那五六年,她是很珍惜的。 那人在她心里住了三年,两人之间如隔重山,也许一切的努力最终只是徒劳,他们依旧陌路无缘。 若他真的够倒霉,栽在她手里—— 至少能珍惜个五六……不,七八十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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