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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12) (第3/3页)
芙翠和芙笙两个在来到街市上的时候就已经刹不住脚了。 大锦朝虽不算是民风保守,可一年之中女孩子家能光明正大出门玩的日子也不多,乞巧节正是一个,这时候街上的摊贩都会尽量摆上些女儿家喜欢的小玩意。 两个丫鬟到底还年轻,就算是芙笙生性沉稳些,可在芙翠那样活蹦乱跳的带领下也没能忍住,跟着对方就扎进了人堆里。 温知如也不拦着她们,难得有机会出来,还拘着礼有什么意思,他只是一个人摇着折扇漫步在街市间,十足是个富家公子的模样。 公子公子,你看这个好不好看?芙翠从人堆里又挤出来,手里拿着个凤蝶鎏金的银步摇。 上回她们打扮男装去逛胭脂铺已经被人当怪物看了,这回出门芙翠和芙笙说什么也不愿意继续穿男装,这才能无所顾忌的挤进各种摊位上买东西。 温知如瞅了一样那个步摇,不算是什么值钱贵重的首饰,可式样却是特别讨喜,流苏上是几朵芙蓉花样的点缀,尤其是上面那个鎏金凤蝶手工格外精致,衬得整个银簪别有一番韵味。 芙翠这丫头得眼光到还真不错,温知如笑着点点头。 哎?金子?! 当那只鎏金凤蝶在烛火下晃了温知如一眼的时候,温知如突然想起来什么。 在锦朝的律法中,并没有禁止私人开采矿产的这一条,只是在税收上相对会高一些,当然你想要以私人名义购买存有矿产土地的价格更是非同一般,并且你也不能预料到这里的矿产是否富足到足以收回成本且有盈余,这也是很多人不会贸然涉足采矿的生意,而多由各地官府承接的原因。 但如果你事先就知道哪块土地下面有矿产就不一样了,一块渺无人烟的荒地更甚至是几十顷的农田并值不了多少钱。 温知如前世对于锦朝的记忆大多都是府苑内鸡毛蒜皮的小事,朝堂上的也只有关于温府和贤王府的事情有所耳闻,若说还有一件大事的话,就是在西南的贵州地界,发现了金矿一事。 贵阳城是贵州最大的城池,在前朝因为一场拥兵起义的事件被围困百日,之后虽然朝廷出兵清除了叛党,可城内已经尸横遍野。 历经十数年,这里依然略显破败,人口巨减以至于很多农地都荒废了。 温知如记得大约也是在两三年后的事情了,朝廷派了新一任的知府去贵州,不想竟是让他在任上发现了金矿,得到皇帝嘉奖,也让当地的贫困得到了缓解。 如果现在他拿着自己手上那几万两银票去贵州买下几十顷的荒地,再雇人发掘金矿,应该是足够了吧! 再有他老爹在朝廷的权势,想来也不敢有当地官员敢为难他,到时候那真是想不富都难啊! 光想到这儿,温知如就已经抑制不住的笑出声来。 多日不见,温公子风采更甚当日,你我当真是有缘! 还真是应了那句不是冤家不聚头,温知如这会儿正欣喜的规划着自己的美好前程,面前竟然又是那张他这辈子最不愿意见的俊脸。 原以为这个心高气傲的王府二少在那日被自己不屑的羞辱之后该是再不愿意与自己相见了,可人皮厚起来还真是难以预料的。锦翌轩这会儿又是一副翩翩公子的形象站在温知如跟前,好像上次的事根本就没有发生过一般。 呵呵温知如搪塞的笑了笑,若真是有缘,我与二公子也是孽缘吧! 温公子说笑,算上今日,你我可是第三次相见了,可算是缘分颇深呐! 锦翌珲特别加重了第三次这个词,温知如的笑容顿时凝固住了。 上一次他是没认出来自己,可既然已经知道了自己是温府的少爷,他又怎么会猜不到自己的身份,毕竟是自己在传给他的书信中承认了自己男儿身的事实,而真正的温府大少爷温知旭锦翌珲也是见过的。 在说笑的是锦二公子你吧?在下初来京城不足一月,又何曾与二公子见过? 死不承认,反正装一次是装,装两次也是装。 温公子锦翌轩又迈前了一步,微低下头,用只有他两才能听得到的声音道,或者,该称呼你为三姑娘,这下是否想起来了? 温知如则是向后退了一步,拉开这过于亲密的距离,温府的三姑娘正是在下的双生jiejie,锦二少也认识? 虽然夜幕降临,光线昏暗,可温知如还是看到了锦翌轩微微抽搐的嘴角。 向来是众星捧月的锦二少爷又何曾这般好言好语的讨好别人过。 偏偏那人还半点都不领情! 明明几个月前还是对自己倾心不已,连男扮女装的秘密都可以倾囊相告,怎么一转眼就好像变了一个人? 他才不相信什么双生子的故事,要真是这样,又何必多此一举扮成女装。 而且那温知如看着自己的神情,虽说是淡漠生疏的,可总让人感觉到一股莫名的怨恨,他怎么可能不认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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