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恋爱吗?霸总口味的。_番外.IF如果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番外.IF如果 (第1/4页)

    预警:这是一条if线,请勿与正文世界相连

    世界于我是个巨大的坟墓,堆满了残破的雕像,每一座雕像都酷似她的面容。

    ——出自《夜访吸血鬼》电影

    周西芒是在85岁的,走的那天,是个秋天的早晨。

    那天,谢周家的子孙尽数赶了回来,挤在病房中,但她们不敢上前。

    虽然经受着病痛的折磨,但周西芒走得很坦然。走之前,孩子们看着谢云辉一直握着周西芒的手,不曾放开,因此孩子们不敢上前,生怕谢云辉觉得她们打扰了他和妻子最后的告别。

    等周西芒嘴角含着笑容,永远地闭上了眼睛,谢云辉久久不曾放开手,谢周一心生担忧,上前轻唤了一声:“爸。”

    他才方似从梦中惊醒,松开了握着妻子的手。

    等他站起来,谢周一才发现,他没有哭。

    周西芒葬礼那天,他也没有哭。

    在此之前他从晏清董事长的位子上退下来,就去攻读心理学的硕士,后来又攻读文学学位,在高龄时拿到了博士学位。他的精力很旺盛,哪怕到老年也是如此,不曾停下探索世界的脚步。

    周西芒走了以后,他好像还是很忙,他要去大学做经济相关的讲座,抑或是独自在家伏案看书钻研学问,晏清的新管理层也时常会去他家请教他,有时候,他自己也会在家宴请客人,或者举办沙龙,那些和他聚在一起聊着时事的人中,有老人,有中年人,也有年轻人;有男人,也有女人。

    一年后,他的身边出现了一位雍容典雅的老年女伴,孩子们都觉得那不是什么稀奇事,谢周二曾经担心谢周一会接受不了,谢周一却根本无所谓。

    她自己都结了十次婚,好像也没什么资格去在意这种事。

    何况周西芒已走,难不成她还强迫她爸守寡?不必了吧,这都什么年代了,何况谢云辉和她们分开生活,谢周一也没什么兴趣干涉父亲的私生活。

    但很快谢云辉就和那位“女朋友”分手,之后,也有了第二位,第叁位。

    不过那些女人虽然说是谢云辉的女伴,通常都只是与他出席一些场合,或者去他家中坐坐,和女儿们比起来,他和那些女伴会更亲昵一些,但也仅止于此。

    几次下来,谢周一对比她们的王姨,或者对比自己五十多岁还在和一堆年轻男人厮混,她爸有几个女朋友倒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和谢云辉比起来,王安宇的晚年生活可能更加“精彩”。

    林子杰比她们年纪都大,因此他是最早走的那个。他走后的那阵子,王安宇经常把一个人关在家里,要不是有照顾她的保姆和管家,谢周家的孩子们真担心也许她什么时候就悲伤地随林子杰去了。

    谁都不会忘记林子杰走的那天,王安宇崩溃的样子,葬礼上她伏在林子杰的身体上嚎啕大哭,旁人怎么都分不开她们,直到她一个人哭够了,才舍得放开手,看着林子杰接受别人的悼念。

    那段时间她尽情地哭,哭够了,又回到一个人的单身生活。她没有谢云辉那么多的事务,公司也交给了职业经理人,她享受着自己大半生挣来的财富,到处旅游,也包养过不少年轻男人,和他们待在一起,享受着他们带来的活力。

    偶尔回国,她也会上谢云辉的家里做客,两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坐在沙发上,闲闲地聊着从前,或者现在的新鲜事。有一天晚上,谢周家的孩子也在,谢周叁看着王安宇和谢云辉聊天,突然冒出一句:“王姨,爸,你俩要是晚年寂寞,干脆凑一起互相照顾得了。”

    那时候,谢周一还是第一次看到王安宇对他们发火。

    她抄起手中的手杖,狠狠朝谢周叁后背打去,谢周叁不敢反抗,只能到处逃窜,他哀嚎着,向父亲和jiejie们求救,但谢云辉冷着脸,谢周一和谢周二也就不敢动弹。

    于是,谢周叁一个五十多岁的老人,当着他们小孩的面,被满鬓白霜的王安宇好一顿收拾,后背被她的手杖重重打了好几下,谢周叁的后背还因此起了一道道的红印子。

    谢周叁觉得挺委屈,他也是为老人好,怎么就换来一顿毒打呢?

    那是他们长这么大,第一次受到那样重的毒打。

    谢云辉不曾劝阻,只是冷冷地看着王安宇痛打自己的儿子。等王安宇打够了,谢云辉才送她出去。

    事后,谢周二对谢周一嘀咕道:“听说王姨和爸从前一起长大,他俩要是能在一起早就在一起了,还用得着等到晚年来一段黄昏恋。”

    谢周一也深以为然,颇为赞同meimei的说法。

    这之后,王安宇便很少再上谢云辉家做客。谢云辉也没有强求,只嘱咐谢周家叁姐弟多去探望王安宇,关心她的身体健康。

    某一天的早晨,保姆去了王安宇的房间,她敲着门,发现无人应答,慌张地叫来管家,打开门一看,才发现她在睡梦中已经离开。

    她没有孩子,指定了谢周一和信任的律师做了她的遗嘱执行人,遗嘱中对她的财富做了详尽的安排,有给亲人的,也有给好友的,也有捐赠给社会的,而她死后的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