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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20) (第3/3页)
,就会被认出来是仙法。 也就是说,我和金柳进了狐族之地之后,便不能再使用灵力,除非那是我们决意离开之时。 进去之后,我就租了一间小院,租了一旬,因为不知道要在狐族之地待多久,租房间要比住客栈便宜许多,租完之后,我留了十几枚灵石给金柳打点屋里的常用物品,就出去打听我孩儿的消息了。 我的孩儿是半妖,鹰夺曾说,狐不言不允许半妖在狐族生存,那么狐族之地应该除了我的孩儿再没别的半妖。而且他是被狐不言从仙云宗抱来的,那么在狐族之地,肯定能打听到有关我孩儿的消息。 我不知狐不言是不是恢复了记忆,我倾向于他已经恢复了记忆,因为我孩儿生下来时是人类的模样,岳博贺那时为我的孩儿注入了灵力助他化形。而殊亦谌那厮,他说在我死后就知道喜欢上了我,那么加之神魂之誓的威胁,他定不会刻意暴露出我孩儿的身份。 因此,狐不言应当只有在恢复了记忆之后,才会去夺走我的孩儿。只是我不知道的是,他是要杀了他,还是养着他。 我很紧张,我很焦灼,打听消息的时候便沉不住气,频频惹得被打听的人狐疑的盯着我,后来我稳定了情绪再度出发,重来一次,我的运气好了许多,不过多久,终于得到了一个确切的信息。 啧!你说那个半妖啊?你也是来看热闹的吧,都四年了,怎么还有外族妖来,那你去吧,就在东边最边上的最小的那个茅草屋,他就住在那儿。 我听见过,狐族之地的东边,是孤儿狐居住的地方。 我心里升起了一股火,烧得我头脑几乎发昏,想去找狐不言算账。 狐不言可真是好啊,他抢走了我的孩儿,将他从修仙界带到狐族,我以为,就算狐不言不会善待半妖,但孩子终究也是他的孩子,怎么也会给他片瓦遮身,可我却不知,他竟能舍得把自己的孩子送到孤儿狐居住的地方。 或许该怪的是我自己,我曾经就不该喜欢他,那个夜里,我合欢骨体质发作的时候,就不该找他双修,那样我就不会怀上他的孩子,那么即便我是个不被人喜欢尊重的合欢骨,那么我的孩子也不会是半妖,而是人类。 或许他不会大富大贵,却不会被人那么嫌弃的扔在那样一个地方。 是我的错,一切都是我的错。 我向那人道谢,我便往东边赶去。我眼睛酸得厉害,一路奔袭到一处低矮的茅草屋前,才想起我竟是连特意为他买的东西也未拿出来。我不知确定这是不是那人口中说的茅草屋,可我有个直觉,就是在这里就是在这里! 这个茅草屋非常的简陋,只有一间小小的正堂和厨房,茅厕是公共茅厕,连单独的卧房也没有。我捏紧了拳头,想当年,狐不言还是个傻子的时候,我为他炼制的房子样样齐全,可到了这里,他却连一间像样的房间也不给我的孩子。 我的心里,第一次生起了对狐不言的恨意。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我抬腿往茅草屋走,此时我并未想好一会儿见到了他该说些什么,我只是想见他,想看看他,想知道现在他长成什么样子了,健不健康,快不快乐。 只是我刚抬腿,那正堂里就走出来了一个人,那人高高大大的,一如当年。只是看着比当年更有威严,一张俊脸不苟言笑,只是眉宇间有了浅浅的皱纹沟壑。 狐!不!言! 狐不言似是察觉到了有人在看他,他转过身朝我看过来,我定定的盯着他,看见了他没有表情的脸上出现了一瞬间的空白,随后,他的眼睛红了,狭长的狐狸眼很快就充满了赤色,朝我冲了过来。 他速度极快,我几乎没有反应过来,就被他拥在了怀里,染染染染,是你对不对?你是染染 来找我的孩子时,我没戴面具,他认出我我并不奇怪。 他紧紧的抱着我,我鼻尖挨着他的肩膀,带着桃花香的气味盈满了我的鼻腔。 你怎么瘦了也高了他话里带着浓重的哽意,上上下下的摸着我的腰背,高了好,高了好,染染就是要长得高高的 我心里一刺,几乎破防。 重生这么久以来,他是唯一一个发现我这具身体比以往要高些瘦些的人。 殊亦谌只发疯,金柳则是完全没发现。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是他会发现。 我听说了,殊亦谌被人打了,我就想是不是你回来了,果然是你,果然是你! 染染对不起对不起,当年忘了你 他果然恢复了记忆。 但我已经不需要了。 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再吐出,让那桃花香进入我的身体再离开,然后坚定的推开了他的拥抱。 五年前我非常需要时他不记得,五年后我不需要时便更没有用。何况,我此时心里对他只有怨怼和恨意,所以,对于他迟来的深情,只觉得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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