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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简洁说:“不能走门。” 冯简在黑暗中又盯了她片刻,估计得不到更多解释,他也并不特别好奇。如果是小偷也认了,他马上就不再是会馆的员工,别指望自己有更多善心和职业素质。 冯简开始脱鞋,脱袜子,顺便把治疗烫伤的药膏递给她:“拿着吧,抹伤口的话应该都管用。” 女孩沉默而飞快地穿上鞋袜,动作自然而然,连药膏也一并接过来。男人的鞋明显过大,空荡荡的,更衬得她小腿纤长。 她取下耳朵上的两个钻石耳钉给他:“当做报酬。” 冯简拒绝:“我马上回宿,还有多余的鞋。这双你穿出去吧,不用还。” 女孩似乎很着急要走,见他不收也没有坚持。她从自己的晚礼服包里掏出笔,在一张面巾纸上写下串数字:“我的电话。我叫李宛云。今晚多谢你。” 没有再多余的话,抬手把昂贵的包扔出院子外,接着踩在旁边凸出的石头上,屈膝跳起,双手抓着旁边的树木借力,攀了一米多高,随后纵身一跃坐到墙头。整个过程干脆利落。 清风明月,一片寂静,远处虫鸣不绝,周围是花草树木的香气。借着微弱的光亮,冯简仰着头,终于看清高处她的容颜。 下午的肇事者,今夜的寿星公,走出便惊艳全场的女孩,害自己被开除的祸害静静地坐在墙头,微微喘息。 少女身后是整片黑夜,全银河的星光暗淡闪烁,光芒全都落在她眼睛里。 宛云着野玫瑰红的晚礼服,着他差点要开胶的皮鞋,以街角孩子都难以做到的娴熟程度,轻松地翻到墙面,在夜色中逃走了。 冯简依旧维持着仰望星空的呆滞姿态,良久后如梦方醒。只有脚下的凉意告诉他,这一切不是梦。他摇摇头,随手把纸条撕碎,扔到垃圾桶里。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冯简对“妖精”和“神经病”的理解,始终停留在那晚。 在更长时间里,那个女孩从高墙中轻轻跳下去的身影,仍然是和他头脑里“梦想”、“美好”、“自由”摆在一起的美好词汇。 ——仅此而已。 这真的不表明他想她、需要娶她,值得娶她。 冯简扶着头,宛云昨天问他怕她什么。 比起宛云习惯从容做各种惊人之举,冯简想自己印象更深刻的是她的小腿——在碰到自己前,女生应该不止从墙上面摔下来过一次。鲜红血渍在柔白小腿映衬下触目惊心,她却满不在乎,不喊疼,连擦都懒得擦伤口,依旧淡淡地说话行事。 最后他看不过去,把自己的药递给她。她也就接过来,没问他的名字。 十年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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