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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 “三哥哥给了膏药,说每天抹几下,就会去掉的。”香香告诉王嬷嬷。 王嬷嬷哪里能不知道。 什么膏药,那是陇西进贡的玉肌膏。 每年只进贡三盒,除了代掌凤印的贵妃娘娘,也只能是隔几年才得老皇上赏赐一盒。 花朝节后,三爷去了一趟宫里,要来了两盒,直接给了姑娘。 王嬷嬷想到这里,有些无奈。 三爷也真是的,轻飘飘地和姑娘说,“这个膏药,每天抹几下,若是还不能去掉额头的疤痕,三哥哥再另想办法。” 所以,姑娘以为,那就是普普通通膏药。 三爷真敢说,姑娘也真敢用。 这两个主子,还真是! * 傍晚时分。 退思园小阁楼中,明亮的烛火下,皇甫晟定定地看着面前的笔架已然良久。 他神色依旧淡淡的,与往日并无二致,可眼神却很是不同。 面前灯台上的烛火,似乎在他眼中缓缓燃烧。 这段时间来,他一直用左手握笔。 从最开始时让小德子代笔,到僵硬地用左手写字,直到如今,他已经能用左手流畅写字通信。 蝇头小楷写不了,但日常的书写已经没有困难。 只是,那一笔字实在不堪入目。 今日,他听见那个小姑娘和那只猫说话。 “一定会努力的。” “一定能跑完三圈的。” 小姑娘人瘦巴巴的,声音也弱弱的。 有时候,似乎还不太敢大声说话,只能轻轻地自言自语。 所以,他当时听完似乎就忘到了脑后,可不知为何,待他安静独坐,这个声音就冒了出来。 右手的刺痛不已或者没有知觉,绝对不应该成为他放弃甚至逃避的理由。 不去试一试,怎能知道不会成功? 柔和的微风透过窗台吹进来,皇甫晟眼中的火苗跳动了一下,他缓缓抬起右臂,伸出右手,将缠满布条的手掌像前探出。 离笔架还有三寸的距离,他开始有些犹豫。 待经脉接续之后,再握笔也未尝不可,不必急于一时。 他心里突然冒出这个念头。 再等等也不迟。 皇甫晟缩回手。 可是—— 小姑娘跑不完三圈又如何?等她身体再强健一些,再去“习武”不是更好,她何必急着要跑完三圈? 看她跑完两圈都脸色煞白站立都极其勉强的模样,何必要苦苦支撑? 她傻吗? 不,她一点也不傻! 她比很多人都质朴聪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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