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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63) (第3/3页)
这个年头,很少人买实体了。 不要钱。卷毛帅哥递过去一张纯黑的cd,白送。 孙念姚愣了下,下意识去接,那人又把唱片拿了回去,她抬头,那人在笑了下,睫毛长卷,笑容懒散, 他的瞳色是浅棕色的,多情温柔:签名也白送。 孙念姚等他们签名,卷毛帅哥刷刷两下,小美人签的很认真还有点兴奋,一直不说话的清冷富贵花最后,他把名字签到了卷毛帅哥旁边。 过了好一会孙念姚才意识到自己被作者本人送了张唱片。 三人已经走远了,背影在烟雨中模糊不清。 CD是纯黑色的,签字笔是白的。 他们写字都很好看。 顾明乐。 康怜南。 朝玉。 * 他们没在那个城市停留。 梦想是唱歌,去很多地方唱歌。 现实是残酷的,也是冰冷的,庸庸碌碌的是大多数人的生活常态,但至少可以选择自己生活的方式。 青年旅社很便宜。 一口五十块的小锅可以煮三个人的饭。 饿的时候白面条加老干妈也很好吃。 年轻人可能是真的穷,但也是真的硬气,想靠音乐吃饭就靠音乐吃饭,在天桥上卖唱也是靠音乐吃饭。 他们比乞丐唯一体面的就是拿帽子接的打赏。 四十分多岁干他们这事可能会被当成傻逼,但他们年轻,这个世界对年轻人要更包容一些。 不驻点,旅行到哪里就在哪里唱,收入好时好几百,收入不好就几个硬币,一块、五毛,他们还收到过一毛的。 今天收入就不好。 刚还天气晴朗万里无云,转眼就下起了泼瓢大雨。 康怜南冻得发抖,入冬了,寒风瑟瑟。 明乐把外套给了康怜南:披着吧。 康怜南实在冷,他把包放地上,裹着明乐的外套招呼两人过来坐:我们先挤挤。 等雨小了,他们再回旅社。 明乐本来想men一点的,但他不想感冒:行。 他和康怜南披着外套坐在一起,屋檐下的雨噼里啪啦的,狂风大作,树枝忽闪忽闪的。 明乐喊朝玉:愣着做什么,过来啊。 他的风衣很大。 朝玉不知道怎么就想起了流浪狗,他背着包,侧脸白皙,唇色很浅:我不去。 他硬气的很。 明乐也懒得管他;你们喜欢夏天还是冬天? 鞋已经湿了,脚都冻麻了。 康怜南脸色发白:在冬天想夏天,在夏天想冬天。 热是真的热,冷也是真的冷,还是春秋比较舒服。 汪汪。 不远处两声狗叫。 是三只流浪狗,俩大黄,一只黑白毛的。 它们仨湿透了,但怕人,冲着明乐他们叫了几声就是不敢过去。 还真有流浪狗。 朝玉的看过去,眼尾微挑。 明乐冲狗子招手,狗还是比较通灵性的,它们去了屋檐另一边,甩毛,凑一堆互相舔毛。 左边仨人,右边仨狗,场面一度相当和谐。 朝玉想了个名,《人与狗》。 他大概没意识到自己笑了。 康怜南渐渐的放开了,把朝玉当朋友处了,他捅捅明乐的腰:我怎么觉得他笑的不好形容,反正就是不太好。 明乐瞥了一眼:你可以直说,那就是贱。 朝玉笑得就是有点贱。 康怜南: 你瞎说,你在胡扯,他没有这个意思。 朝玉听到了。 他走过去,窝在明乐旁边:要互相舔毛吗? 康怜南没听懂:什么? 明乐秒懂: 没忍住往仨流浪狗那边看了一眼,不能说有所相似,只能说一模一样,爬。 康怜南顺着明乐的视线看了过去,他也懂了。 他笑了起来,拿出手机:顾哥,朝玉,看这里。 两人看过去。 咔嚓。 画面定格了。 大雨、屋檐,三个人,三条狗。 他们一无所有。 他们还有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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