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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上纯白的真丝睡袍,手指一挽,随意地在腰间系个结,勾勒一道优美的腰线。他拢着微长的发丝,踢趿着拖鞋来的客厅的吧台。 这一面墙柜上排满了酒,高高低低站满了一堵墙,他眯缝着眼打量着,似乎在思考开哪一瓶。 他眼睛本就狭长,眼尾上挑,眯着眼睛的时候更显得迷离魅?惑,像是盯着猎物的豹子。 他选了一瓶红酒,从架子上摘了一只高脚杯,坐在吧台旁的高脚椅上,开瓶倒酒,紫红色的液体顺着杯壁流入,冲出一个小漩涡。 他动作优雅地晃着酒杯,轻抿一口。头顶的小吊灯的光打在他的脸上,眼睫在脸上投下一小片阴影。 据说长着他这种眼睛的男人桃花运很旺,这点洛添认可。从小到大被他外表迷惑的人太多,这些人总是沉迷他的外貌,但是一旦接近他,了解他就会被他的暴脾气,冷性子吓走。 就算有坚持下来了,也不会留太久。他不是没有交过男朋友,一般撑不过一个月。他也反思过自己,但是要他为一个人改变,太难。 他仰起头想了一下,最长的恋情似乎是半年,那是他唯一一次想敛起脾气好好谈一场恋爱,但是最终还是觉得太累了,对方也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俩人经常意见分歧,甚至大打出手。 现在要他回想那些争执的原因,他还真想不起来了,生活总是太琐碎,但就是这些琐碎的事情才能看清是否适合一起生活。 分手是在一年之前,从那之后他便一直单身,有人说他对前任念念不忘,还等他回心转意,也有人他受了情伤,不敢再爱。 只有洛添自己知道,那都是扯淡,他只是懒得花精力去认识一个人,了解一个人,爱上一个人,再离开一个人。 他不禁有些佩服余玫澄,他是怎么做到从未说出口却喜欢谭熙这么久的,别说他怎么知道的,一看见谭熙就脸红,说话也结巴,笨蛋都能看得出来。 对于余玫澄最近最深刻的一次印象,也就是在一年前他结束最后一段恋情的日子,也是像这样一个初秋的夜晚。 不过那时下午刚下过一场秋雨,到徬晚才停歇。 在得知洛添与段宣炀恋情告吹之后,一群人拉着在在酒吧庆祝。 “恭喜我们的夜店小王子重回江湖。”大家举杯,似乎真的是为他高兴,又或是在安慰他。 他喝的很嗨,因为分手不仅没有让他觉得不舍,反而有种解脱的感觉。 每个人找他喝酒他都来者不拒,最后就是喝的有点多了,他看着舞台上唱着抒情歌曲的谭熙,眼神迷?离,他似乎很少唱这种情歌,但是今晚却唱了很多。 或许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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