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辩护【出书版三册】_第42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42节 (第1/3页)

    “你们干吗?”我双手护胸,戒备地看着他们俩。

    “小明哥,这事儿就这么算了?”张静意有所指地问道。

    “什么就这么算了?”我一脸的不解。

    “赵瑛昊的事啊,就这么忍了?”

    “你说那事儿啊,不这么算了,还能怎么样?”我喝了一口水,“得饶人处且饶人吧。”

    “你看,我就说吧,这事儿让老简知道,肯定不同意,他就那样人。”老罗摊了摊手。

    “那怎么行啊!”张静绕到我身后,“小明哥,赵瑛昊是坏人啊,你知道放任坏人作恶而不管就是助纣为虐不?本来你可以制止他继续作恶的,可你不管,他就不会受到当头棒喝,在作恶的路上就会越走越远。本来罪恶可以在你这里终结的,可你不管,于是就会有别人遇害,这些罪孽到最后都是要算到你的头上的。”

    听着张静义正词严的话,我忍不住失笑出声:“照你这么说,你小明哥我的决定直接影响着很多人的命运?”

    “那肯定的啊。”

    “那你说说,你们俩打算怎么做?”我随口问道。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张静阴笑着说道,“他能刑事自诉,我们为什么不能?”

    “嗯?”我愣了一下,“怎么个刑事自诉法?”

    “嘿嘿。”老罗贱笑了一声,“《刑法分则》第四章 、第五章里不是还有几个罪名吗?我看就挺适合他的。”他翻开了法典,念道:“第二百四十三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怎么样,小明哥,联合被他坑过的那几家,干一票?”张静兴致勃勃地说道。

    “你啊你啊。”我摇着头,笑道,“还干一票,跟个土匪似的,哪有点儿警察的样儿啊。要我说,多搜集点儿证据,给司法局寄份材料就完了,咱们可没有精力跟这种人耗着。”

    “也是。”张静点了点头,“狗咬人一口,人总不能反咬回去吧?把狗打死就得了。”

    我下意识地离张静远了点儿。女人果然是恐怖的生物,记仇就算了,大不了以后都不来往,但不把人弄死不罢休,这就有点儿要命了。

    第002章 索命遗嘱

    继承人的哀号是假面具遮掩的狂笑。

    ——绪儒斯

    1

    “陈先生。”我半躺在沙发里,摸了摸光秃秃的脑袋,有些为难地看着坐在对面沙发里的“一老一少”。

    老人满头白发,目光呆滞,身子不停地轻微颤抖着。上一秒他还在跟我打着招呼,说着“简律师你好”,下一秒却茫然地看着我,似乎连我是谁都不知道,他应该是同时患有帕金森症和阿尔茨海默病。

    年轻的看起来也有四十多岁了,一脸的憨厚,躲在厚厚的眼镜片后面的双眼眼眸却没有一刻固定在某个位置,一直转来转去。

    中年人看着我的神情不太友善,不过我不太在意。我说过,我的腰不太好,长时间的伏案工作让我患上了严重的腰椎疾病,2013年的那场意外更是让我重病缠身。平时只能以这种方式来接待客人,我已经跟他打过招呼了,不过看起来他并不认可。至于光秃秃的脑袋,让我看起来有些像流氓,但是,我的头发有更重要的用处,这个,以后我会告诉你们的。

    这两个人今天来我这里,是希望老人能够在我们律师的见证下立一份对中年人有利的遗嘱。

    这是一项有利可图的业务,没什么投入,轻轻松松几千块钱就可以进账。但这个业务我并不想接,尽管律所目前只能勉强维持日常的运营开支。

    “陈先生,我这么跟您讲吧。”犹豫了一下,我还是说道,“在律师见证遗嘱层面,我国暂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律师见证书只能证明遗嘱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达,但对遗嘱的有效性无法保证。这涉及财产调查等方方面面的事情,作为律师,我们在这方面是受到很多限制的。如果您需要一份法律效力强的遗嘱,我还是建议您去公证处进行遗嘱公证。”

    中年人沉默地点了点头,站起身,连句再见都没有说就搀扶着颤巍巍的老人离开了律所。

    “简大哥,为什么不接啊?这就是个简单的民事请求吧?”送走了两个人,在律所已经待了快十年,却因为老罗的一句话而依旧无怨无悔地做着行政的林菲不解地看着我。

    “你看到那个老人没有?”我微微一笑,“他明显有点儿神志不清,这个遗嘱见证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