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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总夸他手艺好,有做大厨的潜质,在外头吃了什么回家就能很快复刻出来,中西餐都会,也很有钻研的劲头。 他还记得,那是一个周末闲适的夜晚,梁笙喂他吃了一颗草莓,然后凑过去吻他,舌尖将那草莓挤碎,甘甜的汁水让人的心也跟着甘甜起来,梁笙舔着他的嘴唇,说:“有你在可太好了,我一点都不用cao心每天吃什么。你怎么可以这么好?” 那时候他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有人可以同他一起享受生活的乐趣,工作时也能一起肩并肩去面对,没有比这更完美的了。 可一切到底都成了阳光下的泡沫,都不用人去戳,飘不出几步远就自己破了。 在江城他没有熟悉的人,独自吃饭总归寂寞。有阮杞喜欢吃,他心里就舍不得拒绝。 哪怕再不想承认,他也怀念那种可以同人一起分享食物,分享做法,在厨房里一边烹饪一边聊天的感觉。 那让他觉得是在脚踏实地地活着。 装修开工之后,阮杞来看过几次,翻修的设计是周诩自己定的,有许多细节要和工人反复衡量、调整。 阮杞进门时,就见周诩戴了工人给的防尘帽子,戴了口罩,压了点帽檐坐在客厅的纸箱上。 他瞥了眼阮杞拿来的啤酒,无语道:“也不怕得酒精肝。” “怕这怕那,人生还有啥乐趣?”阮杞长腿一跨,在周诩旁边的纸箱上坐了,看着正刷漆的墙面,“我还以为你要搞个什么出来,这不就是面大白墙吗?” “墙面有些发霉受潮,只是刷新一下。”周诩没接啤酒,去厨房倒了茶,又将阮杞打开的酒罐给拿走了,将茶杯塞进对方手里,“年纪轻轻不保养身体,老了就晚了。” “……”阮杞盯着杯子里的茶包看了片刻,感叹道,“你好像我妈。” 周诩:“……” 阮杞每次来的时候,要么提着啤酒,要么提着奶茶,每回登场都是那副吊儿郎当的模样,粉色的发夹随意将刘海夹在头顶,发尾稍微长了些,披散在脖颈上。 天气依然冷,他却已迫不及待地穿上了春装,只偶尔戴条围巾。大多时候要么踩着拖鞋,要么踩着运动鞋,裤腿挽着,露出漂亮白皙的脚踝。 周诩发现阮杞喜欢把手腕、脖子、脚踝这些地方露出来,不喜欢戴饰品,十分青春洋溢。他忍了半天,才没说出那句“你不冷吗?小心又感冒。” 他怕说完阮杞又要说他像他妈,他会忍不住想揍人。 但阮杞显然没察觉自己在危险的边缘反复横跳,欠揍地凑过来问:“中午吃什么?我都饿了。” “这才十点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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