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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算是外室女,连庶出都比不上,怎么就去要去祭天了,清朝的格格大多都是要送到蒙古和亲的,更不能自己挑阿附。只不过电视剧嘛还是要跟着剧本走,如果继续下去,两人便会眼睁睁的看着一大盆一大盆的狗血泼在他们身上。 李朝阳回忆记忆中的小燕子,浓眉大眼,最出彩便是一双大眼睛,似乎会说话一样,小燕子是大杂院的孩子摸爬滚打的长大,调皮的很,不过倒是有一副侠义心肠,跑江湖卖艺赚的那点儿钱都被他用来养大杂院的老老小小了。 大杂院的孤儿不少,孤独老人也不少,这些孩子和老人能活下来肯定不是多善良的人,很多人包括原身都有过装可怜卖惨骗她钱的前科,不过也不知道这姑娘真的没看出来,还是根本不当回事儿,完全不放在心上,每天乐呵呵的该干什么干什么。至于那位夏紫薇姑娘原身也只见过一面,很有文采,算得上是李朝阳印象中的大家闺秀,至于怎么跟小燕子这样跑江湖的相见恨晚还结拜了,李朝阳也闹不明白。 以后怎么办俩人还不知道,只能看情况行动,不过依两人的性子肯定不会跟着几个姑娘轰轰烈烈的爱死爱活的,不过两人现在才过来两眼一抹黑什么还不知道,只能走一步算一步搞清楚自己的处境然后再做打算了。 而现在首要的是改善一下家里的环境。李朝阳还能闻到这具身体传来的异味儿也不知道多久没梳洗了,低头看看身上的衣服更是看不出原本的颜色一个补丁挨着一个补丁,郑煜城身上的衣服倒是体面一些,或许是男人的原因,而两人家里更是只有这一间屋子,环顾四周除了一个掉了漆的箱子,一个用瓦片垫着桌角的桌子,什么都没有,桌子上的茶壶也只配了两个缺了口子的茶杯,至于被子不说也罢,李朝阳摸了摸沉得很又硬,一看便是用了不知道多久的老棉花了。再想想刚才跑走的那个泥猴子,这时候的人们成家都早,十四五岁便成家了,两人不过二十五六岁,那个泥猴子已经八岁了。 什么格格阿哥的先放到一边,现在重要的是改善现在的生活环境。原身也是个懒的,郑煜城的原身话很少,据说还识几个字,往往出去摆摊替人写信,碰到有给人写信的了,也能赚个五文十文的。 李朝阳挽起袖子便收拾屋子,现在天已经晚了拆洗并不方便,看来俩人是要凑合一宿了,就算是出去采买也要等明天了。李朝阳不缺钱,但是她现在已经很少动用空间了,只不过她有原身的记忆,知道她还藏着五两银子的私房钱,现在银子的购买力很强,几个铜板便能吃一大碗面,五两银子还是能改善一下家里的状况的,之后再看看以后怎么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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