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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离家出走了。贝克夫妇猜测她是想要独自穿过森林去火车站,镇子上的男人全部打着手电帮忙寻找失踪的小女孩。分散行动后,西里斯用魔法指引方向,然后回过头去找道格,谎称自己听见了在东边的林子里听见了声音。他们找到那女孩把她拉回家时,她的母亲正等在门口,背过身子悄悄抹眼泪。贝克夫人企图把女儿搂进怀里,但她又踢又挣,大哭着推开mama,跑回房间把自个儿锁了起来。 西里斯觉得,人们之所以住在莎尼甘,大多是因为他们有能力——他们感觉在都市已经赚够了钱,是时候把忙碌肮脏抛到脑后,好好过活了。他们——以及西里斯——对这个地方看重且满意的是隐私感。开车经过林道仅能看到为数不多的房屋,而且就连它们也被掩盖在茂密的树林灌木之后。西里斯没想过自己有一天竟然当真喜欢上了如今白开水一样寡淡的生活方式——倘若可以选择,他仍然更希望日子具有冒险色彩和挑战性,但谁也没法否认,与阿兹卡班比起来,莎尼甘简直是天堂。没什么值得奇怪的,毕竟人们都在不断改变,好比西里斯也并非一直喜欢自己的教女一样——至少最开始并不。原因很简单:在有了小孩以后,詹姆和莉莉似乎不如从前有趣了。 刚毕业那会儿,除了虫尾巴和母亲仍住在一起,劫道者的其他三人都搬离父母的屋子住到伦敦,西里斯和詹姆的住处之间离得尤其近,只需跨过一个小广场。广场上的那家酒馆理所应当成了他们惯例的聚会场所,年轻人们在那里聊天、喝酒,有乐队时偶尔去舞池跳舞。波特夫妇乔迁排队也在那里举行——与后来因逃避伏地魔的追踪而三次搬家不同,第一回完全是他们主动做出的决定。 “月亮脸,他们来了!”两人踏进酒馆的时候,西里斯夸张地喊道,就像某个航海家麻瓜发现了新大陆,他挥舞手里的红酒瓶,那是祝贺搬家的礼物,“是乡村人来了!”平时西里斯知道适可而止,但是那天晚上他说个不停,声音非常大,仿佛还没开始喝酒就已经醉了个彻底,莱姆斯必须时不时朝他皱眉或用胳膊肘捅捅他才能叫西里斯安静下来。或许那时他心底已经意识到,所有事皆要有所不同了,这两个朋友将过上同自己不再那样密切的日子——大家各自都有自己的工作或凤凰社的任务,何况他们中间还有一个小婴儿需要爸妈没日没夜的照看。 在詹姆与莉莉看来,比起伦敦这样的闹市,整洁的小镇更适合他们当下的需要。你瞧,大脚板。詹姆指给他看,后院有块草地,我可以搭一个秋千,或者公主城堡,让哈里特以后在那里玩耍。西里斯依稀记得自己的回应是:天啊,叉子,我觉得自己快要不认识你了。你彻底变成主妇杂志里的老爸人物了,对不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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