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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68) (第1/3页)
眼看饭桌上的气氛不尴不尬,谁吃了都要消化不良,林有乐没回应林自华的话,而是转了话题,笑说:我做的是不是不好吃?看你们都没什么胃口的样子。也是,你们厨艺都那么好,我真是班门弄斧了,下次不揽活儿了。 林自华并不介意林有乐晾了自己的话,笑着说怎么会,伸筷子夹了糖醋里脊,这道菜做的偏重糖。 他没什么喜恶,夸了林有乐一句。 而齐瑾突然想起什么,连忙埋头吃下一大碗! 他暂时没有心思去细尝味道,只顾着一碗碗的用林有乐亲手做的饭菜填满自己的胃。 因为他多吃一口。 这个居心不良的伪君子林自华就少吃一口!! 还等他走了之后再说? 想都别想! 他宁愿自己跟乐乐摊牌,也不会让这家伙有一点半点离间他们的机会! 用完饭,林有乐打算主动辞别,但却看到齐瑾完全没有走的意思、大马金刀似得在客厅沙发上坐着。 他犹豫片刻也只好跟着坐下。 虽然不知道齐瑾在想什么,但他可不能让林自华把齐瑾怼哭了 哭了还得他来哄。 林自华给他们倒了茶,又把先前拴起来的边牧放了出来。 齐瑾一看到那条摇着尾巴跑过来的巨型犬、脸色顿时变了!他下意识抬手就把林有乐护在身后,凌厉的瞪向林自华,你干什么,不知道乐乐怕狗吗? 林自华还没说话,齐瑾身后的林有乐先开口问:你知道我怕狗? 齐瑾的心顿时一跳! 上辈子,林有乐每次说起小腿上被狗咬出来的几个旧疤痕的来历,都会一脸心有余悸。 以至于齐瑾看到或者亲热的时候,总也恨不得能回到小时候,替乐乐把那只讨人厌的狗赶走打跑!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执念太重、被老天爷听到,重生回来不偏不倚的竟然刚刚好是那个时间节点。 现在,童年的阴影没了 思索时间不过转瞬,就听到林有乐啊了一声。 是不是周伯跟你说的? 林有乐这一提,齐瑾立刻想起相关的前因后果来,顺势说道:对,我生病周伯带你来我家的那天,我堂弟也在,他养了条巨型狼犬,你有跟周伯说过你怕狗,他就叫人给关了起来。 这解释没问题。 林有乐信了。 林自华却撸着边牧的脑袋,一手攥项圈,看它把尾巴摇得比风扇还要快。余光里,林有乐满脸信任,齐瑾的笑容却心虚的很。 那些试探的结果显而易见。 有些事既然会发生在他身上,当然也可能发生在其他人身上。 只是,这到底是重生还是平行世界不得而知,如果是平行世界,那这个齐瑾是哪个世界的果穿来的因? 在林自华那个世界里。 年轻气盛的齐瑾既想要新欢也不愿意放弃旧爱,一时的贪心和犹疑不决、害得两个家庭都支离破碎。 死了的林有乐成为白月光朱砂痣,活着的那个就是白米饭和蚊子血、下场是嫁给一位大其十九岁的中年企业家。 故事的结局,林家白发人送黑发人,自此一蹶不振。齐瑾也变得疯疯癫癫的,传言被鬼上身,成天抱着个骨灰坛睡觉。 但显然是精神失常。 这些都是他从母亲口中听说的。 农村人可能不知道各种国家大事,但屁大点八卦却能满城皆知。 村子里两个高材生是骄傲、为人所津津乐道,然而时间一久,再好的陈年饭菜也嚼没滋味了,两个骄傲、一个发誓终身不娶为国家航天科学领域做贡献,另一个是大法官却喜欢了一个男人。 喜欢男人这种事,在农村等同于惊世骇俗、天理难容。 他们才不管什么死者为大,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哪怕已经过去五年十年二十年,只要想起来,就翻出来说一说。 而现在,这个跟他同样成了村里人茶余饭后的谈资的小孩,还活着,还没让无用的感情祸害死。 但再任其发展下去,离死也不远。 林有乐活着,庄梓俞活着。 上一世疯疯癫癫的齐瑾又陷入了新欢旧爱的抉择,现在看似选择了林有乐,但久而久之,白月光朱砂痣的分量就会慢慢倾斜。 林有乐是个聪明人。 林自华自认自己已经不止一次,暗里甚至明里的点拨他。 但林有乐明明听懂,却次次都为齐瑾说话,委婉的不带立场的附和,或者干脆小心小意的开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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