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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指代笔,直接在木桌上写了一个字。 用手指写字,又不是武侠小说,理所当然不留痕迹。 过云从没有出言质疑这种书写方式。测字方式多种多样,测字者的选择无意识地影响了结果。她的视线紧随奉衍的食指而动,横、竖、横、竖、横、撇、捺,一共七笔确定是「走」字。 奉衍修长的手指停在了最后一捺的尽头,正是桌角边缘处。他抬头问,“如何?” 走,常见字,一个人离开原来的位置。 它不深奥,最初释义是跑,而今变为了行走的意思。 过云从却目光一暗,她看到了最后一捺的落点在桌角。 桌角有什么?下方有奉衍的右脚。那就不得不提「走」最初的模样,其实仍然从现在用的简体字中看出一二。 甲骨文时,刻画了一个从跑步者的形象。上半部分是人摆臂跑动,而下半部分一撇一捺就是两腿跑动。 西周金文在底部加上「止」,取脚趾的意思,更加彰显了走字中跑动的含义。脚趾所向,是要走去的方向,也是这次测算中的关键所在。 此时此刻,奉衍的脚边不是别的,正是他刚刚收下的两袋大米。 一个好问题来了,这些预示着卜测谜底的大米谁送的? 奉衍见过云从迟迟不解字,意识到可能有问题。“是有哪里不妥吗?” 过云从不动声色地微笑摇头。 没有什么不妥,就是原本想数着钱吃个瓜,但突然吃瓜吃到自己身上了。 作者有话说: 隔壁待开新文求收藏~ 武拂衣一路拼杀,通关无限逃生轮回后,只想畅快渡过余生。 再睁眼,却穿成康熙年间的秀女武氏,正在入宫选秀的路上。眼看宅斗、宫斗一场场大戏就要当头砸下,天上打雷了。 一打雷,她和四爷居然互换了身体。 武拂衣:换得好,谁爱斗谁去,她不玩了。 四爷:! 武拂衣:勤于政务是不可能勤劳的,接下来的小目标,是骑最快的马,爬最高的山,喝最烈的酒…… 四爷:!! 康熙:虽然朕以前让老四戒急用忍,但现在儿子时而恣意洒脱的样子,也真不错。 四爷:!!! 谁也不能拦着他,他也有一个小目标,把身体换回来! (骑最快的马,爬最高的山,吃最辣的菜,喝最烈的酒,玩最利的刀。——引自古龙) 第十五章 即便吃瓜吃到自己头上, 拿了钱该解的字还是要解。 “你写了一个「走」字,想测寻人。走,表明那个人早就离开了你的视野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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