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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肥羊长翅膀飞走,他不知道从哪里拿来一根细长的棍子点在灰白的尾巴上:“看看,这尾巴油光水滑,这只狗身体健康的很,你看他这身肌rou,干些体力活完全不在话下。” 一通天花乱坠,等迟白回过神来,她已经牵着锁链走出那家宠物店,锁链的另一头就系在狼人的脖子上。 迟白:“……” 冲动消费害死人。 是什么蒙蔽了他的双眼?是毛绒绒啊! 说起奴隶来,她是不是该把这个狼人放了? 书里不都是这样写的吗,现在放走一只毛绒绒,将来会收获一堆毛绒绒。 女迟白将目光投向安德烈。 安德烈明白迟白心中所想,他摇摇头:“如果放走这只狼人,他活不了多久就会丢掉性命。” “为什么?”迟白不解地问。 “因为兽人原本就是宠物。” 安德烈慢悠悠地说着理所当然的话,却让迟白猛地瞪大眼睛。 她看看兽人,再看看安德烈,用眼神示意:这狼人身强体壮,比她还高两个头,怎么看都不像是宠物的样子。 更何况,安德烈可是光明教廷的前圣骑士长,见到被奴役和买卖的兽人,难道不应该愤慨吗? 安德烈对迟白这么大的反应有些吃惊,随即想起她对常识的缺失,于是解释道:“兽人的身体比不会魔力的普通人都弱,寿命有限,饲养困难,但它们大多性情温和,外表很受贵族小姐们青睐。虽然不会说人类的语言,但它们中有些聪明的种类其智力几乎可以和十几岁的少年相媲美,再加上数量较少,因此一直被有权势的贵族作为宠物豢养起来,当做彰显家族实力的一种手段。” 说到这儿,安德烈用眼睛瞟了一眼狼人,继续道:“像他这样的兽人只是个例而已。” 倒不如说正是因为它远超常人的体格,才会沦落到现在这个处境。 不对,不对不对不对! 迟白连连摇头。 按照一般小说的设定,虽然外形和人类不同,但兽人应当是和人类平等的种族,崇尚自然,武德充沛,人文和历史比之人类也不会逊色分毫。 怎么换成岚泽大陆,兽人就变成这个依附于人、离开人类就无法延续的鬼样子? 忽然之间,迟白想到了什么,问:“难道就没有野生的兽人吗?” 安德烈想了想,给出一个不确定的答案:“或许有吧。” 他摇了摇头:“相比于占据大陆主体的人类的数量,兽人实在是太少了,绝大部分都被养在贵族的后院,即便偶有叛逃,离开主人的庇护和照料,这些宠物很难独自生存下去。” “很难”只是个客气的说法,实际情况远比这残酷得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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