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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书雁似乎是想了很久,沉默许久才说:“常湛,别惹我。” 他就像路边的一只流浪猫,本来自己讨食,自己生活,虽然日子辛苦但至少生活得下去。 可有天来了个人类。出于某种原因,人类每天都会过来摸摸他的毛,喂他一点吃的,帮他遮风挡雨,关心他的琐碎。 等到有天他开始依赖人类,想跟人类走了,人类忽然就不来了。等找到了人类,他才发现原来人类有那么多猫,每个都比他漂亮,比他乖巧,当初人类喂养它只是图个好玩新鲜。 林书雁不想成为那样的猫,他宁愿永远做一只路边的流浪野猫。 流浪猫的生活已经够辛苦,要觅食,要养家,还要冒着被伤透心的风险去爱人类。 他不想驯养一个有很多很多只猫的人类。 林书雁垂着眼睛,左心房快要炸裂,右心房却又装满理智,只能僵硬地重复道:“常湛,你别招惹我了。” 常湛用猎鹰般尖锐的目光盯住他,像一只钩子:“林医生,知道你为什么没有谈过恋爱吗?” 林书雁躲开他的目光,却听见他说:“因为你太清醒了,恋爱需要冲动,太清醒的人永远走不进恋爱。” “对吗?” 犹如一把利箭射穿猎物的心脏,林书雁呆在原地。 他当然知道原因,不是因为他拒绝了所有追求者,也不是他没有勇气去做个追求者,而是因为他下意识把感情驱逐在了自己的世界之外。 他以为自己只要有理智就够了。 而长久以来建立起的理智城墙在这一刻开始土崩瓦解,慢慢坍塌。 都快缴械投降、溃不成军了,林书雁仍不服输:“没人能一生对爱情保持新鲜感和激情,那激情过后呢?” 还不是要让猫重新去流浪。 可是感受过人类的温暖和爱,流浪猫还甘心流浪吗? 常湛抓着他的肩膀,眼神认真又惊喜,故作风轻云淡说:“噢,原来林医生想跟我共度一生。” “没有的事。”林书雁拍下他的手,“你别总曲解我的话。” 听见他否认,常湛又有点伤心:“噢,原来林医生只想跟我谈恋爱,不想负责。” 林书雁彻底败给他了:“你怎么强词夺理?” “林医生,”常湛忽然正经起来,握住他的手放在自己心口,“现在我心跳得好快,是不是快要死了?” 胸腔里一颗心脏guntang,咚咚地跳,隔着血液骨rou和衣服清晰可闻。林书雁被他握着手腕,掌心紧贴搏动,一片温热。 是有点快了。他在心里一声声默数着,一下,又一下,五秒跳了八下,还有越来越剧烈的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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