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公安局长之警界兰心_【女公安局长之警界兰心】(27)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女公安局长之警界兰心】(27) (第3/11页)


    我这腰可真摔着了,于巍边揉着腰,边看着扶自己的人「哈哈,是你啊」

    他这下可是惊喜不小。

    刚要叫对方的名字,却发现那人冲他一瞪眼,于巍顿时明白了,知趣的闭上

    嘴。

    这壮汉回头看着摊主:「这位是我朋友,他有什么得罪你的,你冲我说」

    摊主刚才看见于巍和他说话的那副表情,心里本来就有些不自在,现在又见

    他直接为于巍出头。

    更是慌了起来,因为他知道这人绝对不是什么善类。

    不是自己这个做小本生意的能惹得起的。

    「哦,也没多大事,就是他欠我早点钱,我想问他什么方便能把账结了,结

    果也可能是我态度不好吧,一时冲动,就闹了点小矛盾,这事我有错,我先道个

    歉」

    摊主尽量缓和着语气,向对方解释着,并主动向于巍赔了不是。

    那人看着摊主。

    冷笑了一声:「你到识趣,说吧,欠你多少钱?」

    「没多少,半年下来一共不到千把块钱吧」

    摊主小心翼翼看着对方脸色说着。

    那人一伸手从兜里掏出皮包,拿出一叠钱来,数了十张,扔给了摊主「这里

    一共一千块,不用找了,这账从此就算结清了,懂吗」

    「好的,好的」

    摊主接过钱,连连点着头。

    于巍却不肯罢休「你他妈的,刚才打了老子几下怎么算,这医药费不赔啊」

    说着话,他就冲摊主耍起了光棍,摊主心一惊,他知道这于巍现在是仗着有

    了靠山,想讹自己。

    「不好,这下恐怕真要惹麻烦了」

    正在他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那大个子一把拉住于巍:「行了,你别和他一

    般见识,二总找你有事呢,赶紧跟我上车。」

    他这一说话,于巍不能不听,只得放过摊主,悻悻的跟在那人的身后,走向

    停在路边的SV。

    突然他想起了什么,四下一看,那包着油条和油饼的纸袋子还扔在路上了,

    倒是没破。

    于巍弯腰把袋子给捡了起来,一边从里面掏出根油条放嘴里吃着,一边回头

    威胁着摊主:「你给我小心点,迟早会收拾你的」

    说着话,他和那大个子一前一后上了SV,发动了车子,开走了。

    摊主见他们走了,这才松了口气,随即狠狠的往地上啐了一口:「妈的,算

    老子晦气,一大早碰到这种丧门星」

    这时旁边有个熟人过来拍了拍他肩膀,安慰道:「行了,虽然闹了这一通,

    好在欠账不是都要回来了吗,下次见到这小子躲着点就行。你就别怄气了」

    摊主点了点头:「这个我明白,就是没想于六这家伙从那找了这么个靠山」

    熟人继续劝着他:「这就叫苍蝇叮烂rou,什么人找什么样的朋友,于六认识

    的人自然也不会是什么好人。都是咱们惹不起的。」

    「唉」

    摊主长出一口气。

    没再说话,回去继续做自己的生意了。

    再说于巍自从上了SV,也没顾上再多说话,狼吞虎咽的先吃起了油条油

    饼,因为吃了太抢,他还连打了好几个嗝。

    这可让正在开车的那壮汉感到一阵恶心「你怎么和饿死鬼投胎似的,吃这么

    快干嘛啊」

    他问着于巍「哎哟,你这是饱汉不知饿汉饥啊,不怕你笑话,我昨天晚饭就

    只吃了个半饱,这一夜下来,肚子一直在咕咕叫,是真饿啊」

    于巍一口气把手里的东西吃了精光,总算感觉肚里有食了,说话也变得有底

    气多了。

    「你这出来也大半年了吧,怎么就混这么惨了」

    对方不屑的说着。

    「没办法啊,人走背运呗,如今这公安局对市里治安抓得这么紧,既不能偷

    又不能骗的,这不就没法混了吗?」

    于巍说到这里也不由的叹了口气。

    「还是你老兄混得好,跟着送总,二总要什么有什么的,比我们这样的强的

    不是一点半点喽」

    「哼!想跟着二总混啊,现在就有个机会」

    对方说着,「真的啊,白毛,你可别拿我开心啊,二总真愿意带我混了」

    于巍一听这话,顿里兴奋起来。

    他追问着对方。

    「那当然,否则我怎么会专门过来找你的。」

    白毛仍然面无表情的回答着他「你别多问了,好好坐着,一会就能和二总见

    面了,有话到时候再说」

    于巍听出来白毛有点不耐烦的样子,他也就不敢再多问,老老实实的坐在车

    上,看着白毛开着车穿街过巷的绕了好几个圈,终于开到市东邻外一个会所,这

    才停了下来。

    「到地方了,下车吧」

    他对于巍说着。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