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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犬与美人 第4节 (第1/3页)
男人的脸色已经变的青紫,挣扎的动作也越来越弱,陆夜唇角仍带着笑意,眼底却尽是阴鸷。 直到男人双手无力的垂下。陆夜松手,尸体无力的倒在地上。 眼睛瞪着,眼球泛血丝,带着惊惧,面色是骇人的青紫。 第4章 “喜欢凶点的” 翌日清晨,沾染着细雾的阳光细细碎碎的洒街道上,一顶轻巧低调的软轿停在了安平侯府的门前。 楚夏走进沈至欢的应月阁时,沈至欢罕见的正在绣花。 她的手法很娴熟,嫩白修长的五指捏着细针,走近了方才能看见布面上绣的是一朵艳红色的扶桑。 她手里那块锦缎是嫩粉色,扶桑花颜色艳红,已经完成的那部分栩栩如生。 沈至欢抬眼看见楚夏进来,手里动作没停,快速将那一针勾完,然后放下的手里的东西道:你怎么亲自过来了,我不是让人去接了吗? 楚夏带着怀里的小狗走到沈至欢旁边,温声道:我在家里待的实在腻烦,就趁这个机会来找你啦。 楚夏是御史台楚逢易的小女儿,两人从两三岁就开始在一起玩泥巴。 楚夏怀里的小家伙睁着一双黑漆漆圆溜溜的大眼睛,看着很胖,小尾巴慢吞吞的摇着,腿很短,软乎乎的,任谁见了都喜欢。 沈至欢却毫无想要碰它的意思,目光淡淡的落在它身上,问:“给它沐浴了吗?” 楚夏道:它还小,不可以用水,但是人家干净着呢。抱抱看呗至欢。” 沈至欢面露嫌弃,楚夏早就习惯了她的性子,捏了捏小狗的爪子,道:“坏jiejie,不可以嫌弃人家!” 沈至欢道:“它怎么这么胖?” “因为它是哥哥,性子最凶,别的小狗吃奶都抢不过它呢。 沈至欢似乎这才看它满意了些,开口道:我喜欢凶一点的。 “对呀,待它长大了可以保护你!” 楚夏说完弯腰将小狗放在地上,想让它熟悉一下这的环境,见门窗都在关着才凑近了沈至欢,压低着声音问:至欢,你真的要那样啊,你继母她该不会…… 沈至欢看着趴在自己脚边的小狗似乎对她的裙子很感兴趣,奶奶的叫唤着,她有意逗它,绣鞋有一下没一下碰一下它的小rou爪,心不在焉道:不会,她倒是还没胆大到能做出伤害我的什么事。 楚夏脸色有些发红,不好意思道:至欢,我…我的意思是说你继母她该不会……做出伤害小狗的事吧。 沈至欢:…… 二人简单说了几句之后,沈至欢便站起身来:走吧,带它看看它的新家。 她起身时,绣了一半绢布掉在地上,楚夏伸手捡起,问道:至欢,怎么突然想起刺绣啦? 她顿了顿,又补了一句:“颜色还这么嫩。” 沈至欢的绣工在上京城闺中女子也算数一数二,但她并不是安静温和的性格,绣东西倒并不频繁。 沈至欢侧眸看了一眼,不以为意道:是给狗的,粉色配它。” 楚夏看了眼黄黑黄黑的小狗娃子:“……配吗?” * 李书锦初来府里时,李艳芬不知道怎么想的,非让李书锦跟着沈至欢,不止吃穿用度竭力比着她,就连住处都选了一个和沈至欢最近的轩月阁。 沈至欢带着楚夏走进轩月阁,这里已经被喜春带的丫鬟重新收拾了一遍,为了方便小狗活动,屋里不必要的家具都撤了出去又铺了一层地毯,故而这会甫一进来,就显得空荡荡的。 屋里打扫的丫鬟还是三年前照顾李书锦的那一批,但喜春带人来收拾的时候,却愣是没人敢说一句不好,只因这府里人人都知道,不管李氏多宠李书锦,这府里现在真正名正言顺的主子,只有沈至欢。 楚夏站在沈至欢旁边,看了看四周,小声道:“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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