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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看那牌子,只见上面用篆体刻着“长乐”二字。 “长乐……长乐?”金士绅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长乐郡主?您是盛王府的长乐郡主?!” 明珠颔首。 “郡主,请恕在下失礼。”金士绅立刻行礼,满头冷汗,他本以为这女孩儿是京中哪个商户的千金,却万万没想到她来头这么大。堂堂郡主怎么会对自己这个还没开始动工的计划感兴趣?他陷入了疑惑。 但没来得及疑惑多久,他立刻想到更重要的问题,郡主!有了郡主和她身后盛王府的名头,工部那些官员定然不会再为难他,会给他的工程一路放行。 其实在他的计划中,如果这个商圈将来真能做大,也必然要找一个达官显贵做靠山的。否则,那么大的生意,那么大的利润,招来的苍蝇绝不会少,眼红的同行、想分一杯羹的官员……没有一个强势的靠山简直寸步难行。 此时,有了长乐郡主,这两个难题都迎刃而解,开工过程中能轻松许多,将来做大后他也不必再去找什么靠山,盛王府的名头已经非常足够。 况且,将来若要找靠山,他必然要拿出大量利益的,相比之下,眼前的三成倒也可以接受,何况,这个“三成”还自带了前期投资。 金士绅再不犹豫:“好,三成就三成,在下这就去拟合同。” “金老板够痛快,”明珠微笑,“合同拟好后,派人送往盛王府即可。” 说着,便起身打算告辞,金士绅叫住她:“郡主,这银票?” “这银票就留在这里好了,本来就是给金老板的投资嘛。” 明珠带着春蝉潇洒离开,留下金士绅看着桌面上的银票发愣,他还从未遇到过合同没签就先给钱的情况,而且数目还这么大,这位郡主还真是洒脱。但转念又一想,郡主委实没什么可担心的,他的确没有胆大到敢吞盛王府银子的地步。 ——————————————————————————————————————— 第二天明珠刚刚用过早膳,紫韵便来禀告明珠,说金府来人了。 明珠暗叹,不愧是以后的大楚第一巨贾,深谙时间就是金钱之理,动作就是快。 金府来人,当然要见。 明珠来到会客的花厅,发现来的竟是金士绅的女儿,金凝月。 见她进来,金凝月立刻行了一礼:“见过郡主。” “免礼,”明珠亲自扶她,“怎么样?昨天的事最后怎么解决的?” “昨日,郡主您离开后,父亲对外说,今日接到绣球的人已有妻室,只是不忍那绣球落在乞丐身上,才伸手接了绣球。”金凝月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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