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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这么说,我也不跟你客气了,”吴世杰笑,“这姑娘挺有意思的,你帮我约她。” 程致研叹了口气,道:“你积点德吧,她耳朵听不见。” 吴世杰愣了长长的一秒:“不可能吧,我看她说话挺溜的啊。” “助听器,读唇,反正就是那样,你少去招惹她。” “你自己嫌弃人家,也不能拦着别人追她吧!”吴世杰仍不罢休。 “我几时嫌弃她了?!”程致研也急了,“喜欢她的人多了去了,你就不能不淌这浑水吗?!” 片刻静默之后,电话那头传来一阵笑声,笑得他心烦意乱,随口道了再见,便把电话挂了。 十七岁之后,能把他激得火冒三丈的人已经不多了,而吴世杰偏偏就是其中之一。 但不管怎么说,有句话是对的,无论他是什么态度,都没办法阻止别人靠近她,比如Freidman,再比如吴妈。究竟该把她怎么办,直到现在他都不知道,她就像他手心里的一根刺,虽说不太痛,却总在那里,去也去不掉,一天又一天越刺越深,不知什么时候就成了致命的伤。 那几天,天庭公关部已经遵照经纪公司的指示,关照了所有参与接待的工作人员,与Freidman保持“44厘米正常距离”,他去酒店以外的地方,不管是排练、演出还是玩耍,也都由戴安亲自陪着,最多跟一个司机,再加一个演出公司请的翻译。 司南的工作瞬时清闲下来,刚好又新买了自行车,新鲜劲儿还没过,骑行队的活动,她几乎每次都会参加,很快就跟吴世杰混熟了。 程致研骑车一向喜欢独来独往,很少参加集体活动,最多就是和吴世杰两个人一起。但从那个十月开始,只要他约了吴妈去骑车,必定买一送一,屁股后面跟着一个司南。 司南骑车的造型总是很瞩目,头盔是玫红色,后脑勺上写着“Very cute indeed”(真的好可爱),配那辆粉色的自行车,嫩的像个小女孩,衬的他和吴妈像两个花痴。 一日傍晚,三个人从浦东骑到浦西。行至半路,离程致研住的地方不远,吴世杰叫肚子疼,不由分说地要借用他家的厕所。程致研从没想过会把司南带回家,更没想到是在这样一种情形之下,但吴妈情况紧急,别无他法。 三个人上楼进屋,吴妈冲进厕所,反手锁了门。 司南四处看看了,脱口就说:“你这里怎么这么乱?” “乱吗?我不觉得。”程致研回答。 屋子只是普通,说不上纤尘不染,但也不算脏。钟点工隔天来一次,那天刚好没来,所以被子没叠,洗干净收下来的衣服也都堆在床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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