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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事情,每当置身在这种黑就极端的黑,亮就亮到极点的地方,便会觉得神思恍惚,眼睛发涩。 仅仅两个月之后,E1.就把G送上了时装秀,甚至还专门跑到后台去看她。在那里,粗花呢、薄纱、软缎、大大小小的串珠堆满房间。鸵鸟的羽毛被染成深深浅浅的米色;模特、裁缝、摄影师、杂志编。 辑、送咖啡点心的小工,打招呼,亲吻,各式各样的人忙作一团;貂毛、山羊毛的刷子,食指和无名指在她脸上飞舞;水、发胶、缎带,把黑头发约束;一转身就脱掉衣服,一件白色贴身长裙随即披上身,背后的缝合还没来得及做,立刻就有两个手工精湛的女人围过来把那 条裙子开口的部分缝起来,动作干净利落,速度快过消防队员。 终于,音乐响起来,女孩子们在通向白色天桥的入口处排成队。现场指导伸手朝G示意,而她却站在原地没动,仿佛困在脂粉、缎带和纯白色丝毛织物之间,转过头茫然地看着他。 那个单纯无助的表情让他觉得有些好笑,他揽过她的身体,把她带到台边,退到她身后,一只手搭在她肩上,轻推了一把,在她耳边 几乎不出声地说了一声“G0”。她在水波般层层展开的音乐声里走出去,脸上仍旧带着那种迷茫的表情,在一片白色的眩光里只看得到一个背影。 这样临时怯场的事情,Eli经历得太多了,他总是怀着或赞赏,或鄙夷,或漠不关心的态度看着这些初露头角的女孩子们,但不知为什么,G却可以叫他心头一颤。 一晃到了七月,他找了个机会送她去巴黎工作,却在她离开之后体会到一种奇特的感受,他以为那不是思念,只是她在他身上激起的一种即时的欲望,而消退欲望的办法只有一个。 两天之后,他也到了巴黎。那是他出生长大的城市,他熟悉那里的每一个角落。在她工作间隙,他带她去了很多地方,去那些俗气热闹的旅游胜地,去看广场上的露天电影。他们经过街边鳞次栉比的精品店,他暗示她可以进去看看,绝大多数情况下,礼物总能让事情进展得更顺利也更容易。但是,不知是粗心或是故意,她无知无觉,只是在圣路易岛上吃了一支青苹果味儿冰激凌,又在塞纳河边买了几本旧书,他记得其中的一本,是火车站候车室里常见的那种薄薄的、大小刚好能放进口袋的十法郎丛书,普希金的《上尉的女儿》,只要一块钱,卖得比杂志报纸还要便宜。 那两个礼拜,G跟十来个陌生的女孩子挤在一套四间卧室的公寓里,他则是住在旺多姆广场上的丽池酒店,回纽约的前一天,他终于下决心要把G带到他住的地方去。那是个古雅美丽的地方,而且他的套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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