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轻若尘埃_第7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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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页 (第2/2页)

豪气的一个女孩,短发,北方人的眉眼,那样骄傲的神色,一看便知是一生顺遂的。

    于是,她盖棺定论,以为这屋子人都差不多是这样的类型,眼睛都没抬就退出去了。

    后来,何齐曾对她说,那一夜,距他第一次见到她已经差不多一周了,他觉得自己可悲到了极点,对自己说:tonight or never,如果不是今夜,那就永远不要开口了。

    她退出去之后,他就走在她后面,随着她下楼,看着她回到吧台,心里想:我走过去,碰到她的手臂,如果她不躲开,那说明她不讨厌我,就说出来。如果躲了,那就算了。

    于是,他走过去,与她擦身而过。她不曾躲闪,反倒是抬头对他笑了笑。

    至于这笑容是在说“先生,要啤酒吗?”,还是“何齐,你好吗?”,他分辨不出,只觉得离她很近,近到看得到她颈侧的静脉跳动。

    他身上出了一层汗,差一点忘记要对她说什么,但终于还是开口了。

    “什么?”她问,周遭嘈杂,音乐声震耳欲聋,香水、酒精夹杂着各种体味,愈加混淆视听。

    他低下头靠近她又说了一遍。

    她转身从冰柜里拿出两瓶啤酒递过来,又对他笑,说:“人生须尽欢!”

    直到最后,他都没搞明白,她到底听见他说什么没有。

    后来,何齐还曾对林薇说,他第一次看到她,就是在去Ash的第一夜。

    但他从来不曾告诉过她,第一眼,他觉得她很讨厌。

    那时,何齐到上海不过几个礼拜,身边聚了一群形形j□j的人,既有跟他一样的世家子弟,比如罗晓光和蒋瑶,也有各种来路不明的跑江湖的混子,比如胡凯。

    他出身不凡,但成长的环境却一直很单纯,一点不会看人。所以,连他自己都说不清,那些人到底能不能算是他的朋友。他们在一起夜游,每夜都换地方,每夜玩的花样都不相同。

    奇怪的是,何齐从来没有觉得新鲜过,每个地方对他来说都差不多,从来没有什么触动过他,但周围的人却都那么投入,看起来那么快乐。

    他自觉错失了许多,却又豁不出去, 便草草得出结论——这是他自己的问题,来上海之前,他只醉过一次,还是在大学新生年的派对上;前后有过两个女朋友,都是同学——他的人生,太过单纯了。他决定要变一变。

    一开始他还有些生嫩,根本不去搭讪陌生的女孩子,端起酒杯之前还要想一想,大家都喝酒了,等会儿由谁把车开回去。那群人见他这样总要笑他,女孩们则干脆扑过来,把他揉进胸口,叫他“mama的小宝贝”。他腼腆的笑,很快也开始嘲笑自己,是啊?他几岁?年轻,自由,金钱,他什么都有了,他到底在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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