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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了:“我和你是之森介绍认识的,你和之森是以前工作上的人介绍认识的。你和那位又是另外的人搭桥牵线。” 一环套一环,中间夹了一个又一个人。这么听起来,他们倒像是真的不熟。 有关如何认识的这件事,孟知穗没有说谎。 四年前,孟知穗和林之森在同一家店工作。 一家夜店。 孟知穗的主要目的是钱。 老板很抠门,女人当男人使,男人当畜生使。她有时候和林之森一起站在吧台后面擦杯子的擦杯子、调酒的调酒,有时候应付喝醉了发酒疯的客人,有时候还要上舞台。 为了加薪,孟知穗甚至去学了打碟。 这固然和她现在的生活格格不入。然而人奔波劳碌并不可耻,一切为了生活。 那时候林之森调酒技术过硬,闲散又迷人的容貌,外加随和的好脾气,男女通吃,吸引了不少客人。 其中一位是老板的朋友。 第一次失忆的陈邈就在他手下做事。 不过谁也想不到,后来的后来,浑身散发出游手好闲公子哥气息的林之森居然会去开包子店。 回到此刻,包子店里,陈邈坦然地回答:“难怪,我好像认识他。” 他不记得自己和林之森之间发生过什么,可是就刚刚见过的那一面、几句对话,总觉得隐隐约约有种既视感。 陈邈说:“我和孟老师真的只是认识的关系吗?” 孟知穗反问:“假如我说不是,陈先生你信吗?” 他探她口风,她却连他的多疑也料到。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她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陌生人。陌生人的话怎么能信?素昧平生的人自曝亲密关系,简直是再浅显易懂不过的陷阱。 孟知穗不会冒着让他再度离开的风险轻举妄动。 她的话正中他下怀。陈邈微不可查地笑了一下,说:“也是。” 他也清楚自己不会轻易相信任何人。 对家中为他捏造过往的怀疑水涨船高。凭陈靖凡的本事,出境记录做些手脚,偷天换日都不是难事。 孟知穗想的是,为什么想得起来林之森来,却想不起朝夕相处的她来呢? 于是索性一笑而过,各自心事重重。 两个人用餐,一个人点餐。却完全没踩雷。 临走在柜台,林之森笑眯眯地揽住陈邈的肩膀,抽空跟他耳语:“下次你记得再过来,咱俩喝一杯。” 而陈邈刚刚好在想,下次绝对不会再来这里,因为可能被撞破自己失忆的事。 “他比较热情。”孟知穗说。 陈邈接道:“他刚才在收银那一单的钱算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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